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延期

发布时间:2019-12-20 09:45访问次数:来源: 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拟将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月至11月到期定额执行期止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具体名单见附件。

批量延期名单(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延期).xlsx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2019年12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