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局荣获“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 发布时间:2019-12-20 09:39 | 来源: 苏州市姑苏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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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姑苏区局被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区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文明优质服务、文明风尚行动、法治建设、文化体育活动和环境建设、创建工作机制建设为抓手,继承和发展原姑苏区国税局和原地税三分局在文明创建上好传统好做法,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坚持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着眼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社区文明实践,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下一步,区局将以“省级文明单位”为新的起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再创新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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