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2019年度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情况
| 发布时间:2019-12-24 10:19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1、根据省局稽查局2018年从省、市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86户企业进行先自查后立案检查的方式,自查工作于2019年1月结束,自查查补收入1970元已入库。并对其中67户企业进行立案检查,查补收入3808.93万元已入库。
2、根据总局稽查局从总局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的总局第三批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企业35户,进行立案检查,查补收入4012万元已入库。
3、根据总局稽查局从总局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的总局第四批10户企业集团在苏的成员单位71户,采取先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自查查补收入313万元已入库。并对其中5户企业进行立案检查,查补收入46.97万元已入库。
抽查案件的执法检查人员,通过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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