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连税稽公告〔2019〕5号
| 发布时间:2019-02-21 09:46 | 来源:连云港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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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已于2018年12月7日起对你单位的税务行政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因将税务文书直接送达你单位登记的地址无人签收,公司实际负责人联系上后并不配合签收,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连税稽处〔2018〕81号,见附件)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应及时按通知书中的要求处理相关事项。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号
联系电话:0518-85411266
联系人:谢兴奎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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