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01 17:45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jsgs.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邮编:210008,电话:025-83501315,传真:025-83328377)。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立足新税务新起点,依托江苏税务网站群,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提高了税务系统公信力、执行力。
(一)建章立制,夯实公开基础
1.完善工作责任体系。结合新机构调整情况,建立新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持续高质高效开展。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2018年我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工表》等文件,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强化责任划分,明确公开事项范围和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取消依申请公开收费。在依申请公开中,强化公开答复保密审查,加强流程控制,统一部分事项的答复模板,确保工作程序合法规范。
3.完善监督考核标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分值权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行风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长效管理。
(二)严格标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
1.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力度。围绕产业改造升级,按照省政府和税务总局整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公开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双创”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力度。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按照“简放彻底有序、管理规范有效、服务优质有感、法治公正严明、科技引领创新”的要求,精简规范权责清单,不断优化办税流程,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公开权责事项取消、下放及相关动态调整情况,更新发布涉税办事指南。三是推进税收政策法规公开。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政策法规内容公开,及时公开税收规范性文件失效、废止情况,推进政策发布和解读同步公开。2018年,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96篇(原江苏国税27篇,原江苏地税32篇,江苏税务237篇)。四是推进税收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大个税改革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及改革进展的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各项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
2.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认真应对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通过动漫、图片、图表等方式形象解读相关税收政务信息。积极开展在线访谈、微信投票、意见征集等互动交流,不断加强与公众的沟通,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和领域。2018年,我局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处于省级机关前列。
4.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检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税务工作的重要检验标准。2018年,共承办人大建议32件、政协提案23件(其中,原江苏省国税局承办人大建议15件,其中主办1件,分办4件,会办10件;原江苏省地税局承办人大建议17件,其中主办0件,分办3件,会办14件。原江苏省国税局承办政协提案9件,其中主办0件,分办1件,会办8件;原江苏省地税局承办政协提案14件,其中主办0件,分办1件,会办13件),均已办结。对于主办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均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三)拓宽渠道,加强载体建设
紧密结合税务总局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及机构改革新实际,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尝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载体平台互动体验效果和政务服务水平。一方面夯实门户网站主阵地。按照改革要求,将全省各市原国税局、地税局网站关停,建设新的江苏税务网站群,实行全省统一垂直管理,各市局设置专题频道,为全省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服务。为保障改革期间政务公开服务不掉线,提前主动做好公告告知,将最新信息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及时公告各类政务公开载体平台的最新地址及服务路径,最大程度地便利纳税人。另一方面拓展公开新媒体。深入扩大政务公开视角、触角,注重政务公开与实际工作、纳税诉求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传统平台和新型平台传播媒介效用。利用“两微一端”等重要平台,主动公开发布机构改革情况、最新涉税信息及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呼应公众信息诉求,确保信息传递质效。
(四)探索创新,推进政务公开试点
我局按照税务总局和省政府在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税收管理事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要求,主动担当、大胆创新,密切结合区域实际,以服务纳税人需求、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打造具有全国领先的税务试点模板。
1.领会上级精神和结合基层实际。深入学习上级试点文件精神,深刻领会试点工作重大意义、原则目标、方法步骤,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同时,召开7个试点单位座谈会,了解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现状、设想和困难建议,科学合理地制订一套试点实施方案。
2.加强领导和加大工作力度。试点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检查,省税务局和7个试点单位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并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形成一套组织领导制度。
3.品牌化打造优质公开服务。各试点单位结合当前改革创新工作实际,创建具有地区特点、江苏特色的政务公开服务品牌,扩大政务公开社会效应。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打造“政在身边”税收政务公开服务品牌。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以“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为导向,通过试点实现非接触式服务占比达92%,4000余名纳税人测评满意度达到97%。新沂市税务局在大厅制作二维码“码上知”,对办税群众进行全程指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做好“五公开”工作,据统计,2018年我局共通过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425条(原江苏国税1287条,原江苏地税1011条,江苏税务1127条),江苏税务网站总浏览量达7518万次。
(一)加强税收政策公开
全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3件(原江苏国税3件,原江苏地税1件,江苏税务19件)。开设了减税降费、新个人所得税法、“一带一路”税收综合服务平台等专栏,集中发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措施。
(二)推进执行及管理情况公开
及时公开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税收数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服务公开
积极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税指南,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及时更新网站办税指南、表证单书、软件下载等信息内容,及时发布办税日历、办税地图及服务通知,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拓展涉税查询功能,向社会公众提供发票信息、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等涉税信息查询服务。
(四)回应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
及时公布季度、年度全省及各市税务部门组织收入情况、财政信息等重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热点问题 44次(原江苏国税4次,原江苏地税5次,江苏税务35次),省局负责人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开展在线访谈2次,与纳税人零距离互动,加强税企对接,促进征纳关系和谐。
(五)推进税收工作宣传
在我局门户网站“税务要闻”、“各地税闻”、“媒体视点”等栏目公开发表全省税务系统信息新闻778篇(原江苏国税79篇,原江苏地税77篇,江苏税务622篇)。同时,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通过新个人所得税法等专栏,累计发布各类稿件200余篇,广泛宣传队伍建设、办税服务、政策落实等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加强会商协调,对涉及税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申请事项,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慎重处理同一人反复申请同一事项信息公开的情况,耐心细致做好解答工作,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联系,及时化解各类矛盾难题。2018年共收到各类依申请公开95条,其中:原江苏国税受理26件,原江苏地税受理22件,江苏税务受理47件。其中按时办结数89件,延期办结数6件,所有申请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查、处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没有向政务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原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原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均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原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复议申请,原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复议申请1件,已办结。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原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原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应诉案件1件,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二审未审结。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如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仍须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公开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细化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健全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体系,研究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办法,建立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规范,推进基层税务机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应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