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1 08:59访问次数:来源: 宿迁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概述、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共八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宿迁市税务局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18〕61号)等文件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要工作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公开形式、深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网上宿迁、税务局网页、宿迁税务微信公众号、宿迁税务官方微博以及税收宣传月、12366纳服热线、大众媒体等各类有效途径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努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基础性、重要性、全局性的工作,对外加强与党政机关及媒体的沟通协调,对内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成立宿迁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部门和小组办公室。局领导专题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印发《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制度》,统筹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创新形式,拓展公开渠道。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新手段,使政务公开灵活多样。一是依托宿迁市税务局网页和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两个网站做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指定人员维护运作、更新内容。二是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大厅等场所,通过印发办事手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三是发挥新媒体的传播效应,利用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向纳税人推送各类热门税务信息和政策解读,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实现“贴近式”服务功能,满足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加快税收信息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快速传递。四是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平台,通过电视直播、报纸刊登方式发布税收政策,走进政(行)风热线直播室,开展环保税在线访谈现场回答纳税人咨询难题,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三)依托宣传,打造公开品牌。整合全市税务系统税收宣传资源,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方位、多层次做实税收宣传,唱响税务好声音,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呼应税收宣传月主题,召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举措及全市十强百佳纳税人榜单,制定公布榜单企业专项服务举措。二是呼应税务机构改革的背景,组织“社会各界话税收”专题活动,走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倾听改革期盼、涉税建议,营造改革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呼应普法宣传教育的趋势,举行宿迁市税法宣传教育基地揭牌仪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郝如玉,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昊等同志共同为基地揭牌。组织税务干部走进校园课堂开展税法宣讲,组织观看《全国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大课堂》;联合宿迁书法公社在项王故里举办“少年强 中国强 新时代童眼看税收”书法比赛活动,培养青少年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收法治观念。四是呼应便民办税行动的氛围,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纳税人开放日”活动,邀请纳税人代表、媒体代表等走进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中心体验宿迁税务办税流程;组织税务干部走进房展会、走进企业生产一线开展纳税咨询和政策辅导。        

(四)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指导。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和指导。一是公开六类政务服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务公开、纳税咨询、涉税举报、纪检监察等六大类政务联系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指挥棒”和“紧箍咒”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绩效考评指标,严格进行考评,进一步提高相关单位工作主动性和人员的责任意识。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严格执行审查程序,确保先审查后公开,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脱节,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发生过泄密事件。四是加强对基层的督促指导,印发《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集中对公开内容、公开事项、公开推进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确保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一是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研究决定的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制定的重要税收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做到及时公开。二是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全面公开促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措施,主动公开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大税收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推进政策清理情况公开。三是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等,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四是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依托纳税服务规范,及时更新税务网站办税指南、表证单书、软件下载等信息内容,及时发布办税日历及服务通知等,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五是推进自身建设公开。及时更新并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本级概况等信息。六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江苏省预决算,按季度发布税收收入统计信息等,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认真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明确政策解读主体,规范政策解读流程。同时注重发挥媒体作用,主动加强与新华日报、宿迁日报、宿迁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后,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扩大政策宣传效果,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好政策简明问答工作,围绕纳税人关注热点、办税难点,开展房产交易、企业注销、车购税办理、个人所得税等“一图读懂”专题微信,得到广大纳税人的认可和转载。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制度,建立了重大涉税舆情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明确一名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及时主动了解各方关切的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应对工作。二是对涉及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判处置,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动落实“第一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三是对上级转办的舆情处置单,及时安排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调查核实,并及时回应。截至目前,未发生舆情扩散、发酵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宿政办发〔2018〕5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宿政办发〔2018〕4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2018年,我局通过信息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6条(原宿迁国税162条,原宿迁地税215条,宿迁税务539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更新并公开《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或提供所需信息。我局于2018年共收到7起依申请公开事项(原宿迁国税3件,原宿迁地税0件,宿迁税务4件),我局均按照《条例》要求按时、准确予以回复,申请事项均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已按照规定告知申请人信息查询路径。

五、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计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个(原宿迁国税6个,原宿迁地税1个),已在规定的会办答复期内回复主办部门,并通过网上宿迁公开办理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行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因纳税人知情权没有得到切实保障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无偿为社会及纳税人提供公开信息,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提供公开信息,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税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载体有待完善,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宽,微信等新媒体的关注量还没达到预期目标,督促检查有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应用不够广泛等。结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8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基本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使社会公众依法获取税费征收管理信息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提升政务公开应用效果。

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手段,拓宽和创新政务公开的渠道和形式,挖掘微信等媒体功能,加强政策解读力度,让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更便捷了解税收政策和动态。

三是认真做好信息解读和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不断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多渠道做好税收宣传工作,让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税收事业的发展。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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