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2 10:29访问次数: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要求,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严格规范税收执法,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努力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

  一、2018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税收法定,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推进税制改革。增值税改革方面,共完成486户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用足用活留抵退税政策,共实现了9.95亿元的期末留抵退税,在全省唯一实现了对10万元以上符合条件企业的全额退税。推进综保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作为全国试点户数最多的地区,备案试点企业24户,累计办理免抵退税额15.84亿元。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实现了10月1日起过渡期政策全面落地,并全力做好2019年新个税法全面实施的各项准备确保广大自然人可以第一时间享受改革红利。

  2.依法保障纳税人权益。2018年累计办理各类退税23115笔,金额144.4亿元,其中,出口退税10554笔,金额116.5亿元。全年共落实各项增值税减免税26.38亿元,即征即退1.81亿元。按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累计减免高新技术企业、软件集成电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22.23亿元,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58.14亿元。累计兑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环保税减免税3.81亿元。

  3.依法落实“放管服”。根据新办纳税人业务套餐,把24张纸质申请表单整合成一套综合申请表。简并预缴税款申报表,将七大税费合并成一张纸质申报报表,进一步缩短办税时间。纳税人进“一个厅”、取“一个号”、交“一套资料”、跑“一次”即可办理相应涉税业务。实现了7大类93个事项全程网上办,足不出户“微办税”,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占比达91.86%,实体办税厅业务量比去年同期减少33.64%。全面落实存量房“一窗式”联合办公,对个人交易存量房业务做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升出口退税办结速,一、二类企业的平均退税时间仅为2天,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和审核通过率均位列全省前列。设置注销专岗,全面推行注销“即办”服务和“承诺制”容缺办理,让纳税人“来就好办,办就办好”。

  4.试行税收包容审慎监管。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税收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产品”,实施试点企业清单管理,激发创新这个“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5.依法强化风险管理。研究制定过渡期风险应对任务统筹和应对处理措施,成立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2018年,通过原国税、原地税风险管理系统推送风险任务1305户,风险应对取得直接入库税款合计56775.42万元,滞纳金和罚款合计23408.32万元。

  6.清理执法依据。全力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好税务机关内部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做好工作计划和督促,按要求向省局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经过彻底清理,原国税部门对67件自行制发的涉税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并按期对外公告,原地税部门对6件自行制发的涉税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并按期对外公告,同时提请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对4件涉税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截止2018年底,园区局无仍在实施的自行制定的涉税规范性文件。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执法工作平稳过渡。制定了改革过渡期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梳理原国地税征管业务操作口径,明确操作规范,确保各项征管业务有序开展,做好机构三定、管户调整、统一平台上线系统调整工作,确保金三系统正常运行。提请管委会牵头成立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划转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表,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做好政策衔接、数据交接、系统对接等工作。打好社保费信息化建设攻坚战,在省辖市局中率先完成共享平台各项联调测试工作,清洗数据逾8万条。

  2.重建法制工作规范。三定前,对国地税原有税收法制工作的各项制度进行整理,形成对照表式,明察得失,取长补短。三定后,及时着手工作制度和组织框架的搭建,法制工作规范化的各项基础制度重新建立。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加强对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制定苏州工业园区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议事规则、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议事规则,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开展税收政策专家委员会和政策专家团队工作规则的研究。定期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开展会前学法,不断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3.加强执法行为管理。参照《苏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结合税务行政执法具体工作,制定园区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标准,为行政执法提供完整、规范的行为标准;梳理归纳历年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和应对的行政诉讼案件在全局共享,吸取经验教训;分类别、分批次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及积极参与园区管委会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督促各基层单位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4.协调推进三项制度。制定落实中等风险应对实地核查案件法制审核工作的方案,明确对中等风险应对实地核查案件法制审核工作的范围、机构及程序等,推动法制审核制度有效进展;积极参与省局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制度草案的制定和研讨,力求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着力打造“规范税务”。

  5.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共受理并审理完毕重大税务案件11件。其中,原国税部门审结9件,原地税部门审结2件,机构合并后至12月底,未有重大税务案件提交。就本年提交的重大税务案件,原国地税稽查部门与原国地税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均未有较大分歧,11件全部书面审理定案。

  (三)坚持权由法定,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利用内控监督管理平台和网上巡查系统及时整改各项执法过错。自2018年4月份税务系统内控监督平台正式上线至2018年底,共产生疑点数据1113条,涉及指标10项,包括日常工作中的认定、申报、稽查等方面。 纠正疑点数据21条,其余疑点数据经调查确认后绝大多数陈述申请为“无过错调整”,较好地实现了平台防控风险、规范执法的目标。2018年1-9期网上巡查疑点涉及10类指标共计147条数据,经核查确定有108条疑点成立,推送一分局完成。其中65条需税务机关纠错,整改成效48.4万元。

  2.自觉接受外部督察。原园区国税局通过对省局下发的26个疑点指标,687条疑点数据进行自查核实,其中经核实疑点成立的317条,已整改229条,39条未整改的原因为纳税人已注销或为非正常户或联系不上;涉及多征税款461.33万元,少征税款30.8万元,经过整改(截止9月30日)已退税款436.73万元,补缴税款30.8万元。原园区地税局接受原省地税局的执法督察,依照督查审计处理意见,对4户纳税人共计补缴税款19.38万元,加收滞纳金5.4万元;共办理税收优惠备案事项1户次,办理退税19.61万元,已全部整改落实。

  3.严格过错责任追究。2018年,园区局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以信息化手段为抓手,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和网上巡查系统,定期接收常态化监控数据,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规范与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实现对程序和实体行为的双覆盖,完成对执法行为事中预警、考核评价和事后追责的闭环监控,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

  (四)坚持平等理念,完善行政纠纷化解机制

  作为江苏省局《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的试点单位,我局全面配合省局工作部署做好试点工作。依据苏园税办发〔2018〕1号《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关于税收包容审慎监管的试点方案》的要求,以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为依据,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关于税务行政和解的实施意见》,在坚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税务行政和解适用范围,按税务执法期间、税务行政复议中、税务行政诉讼中三种情形,分别提供行政和解实施路径,为实务中如何高效、便捷解决税务行政争议提供指引,切实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税收营商环境,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

  二、下一步税收法治工作计划

  (一)围绕聚焦减税降费,推动政策落地生根

  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的理念,根据总局省局要求,采用网上宣传、集中培训、重点辅导、大厅公告、电话咨询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外对内开展政策研究解读,强化后续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二)围绕全力组织收入,推动完成目标任务

  在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聚焦主业,确保完成预算确定的税费收入任务,充分展示好新税务新形象,切实担当好新税务新使命。积极参与税费预算编制和调整。进一步牢固树立好收入任务观。坚决防止和纠正收“过头税费”。加强税收经济分析综合运用。

  (三)围绕持续深化改革,推动成果巩固提升

  坚持解放思想不动摇,坚持改中求稳、稳中求进、进中求优,不断巩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积极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续安排,扎实做好社保费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确保各项税制改革要求平稳落地,因地制宜先行先试服务开放创新。

  (四)围绕依法规范执法,推动完善监管防控

  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运行,认真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探索建立行政应诉跨部门协作机制。结合推进公职律师制度,营造学法氛围,加强税收法治宣传。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税务监管体系。加强税收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提升税费监管能力和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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