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办公室
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8 14:11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今年以来,在省税务局和泰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对照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及省局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深度融合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生命线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税务工作法治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高效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我局严格按照“顶层设计、模板操作、清单管理”的原则高效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举行新机构挂牌仪式并宣告成立。7月20日,各市(区)税务局举行新机构挂牌仪式并宣告成立。8月“三定”方案上报和批复,9月全面落实市局“三定”工作,10月落实县区局“三定”工作,11月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领域向纵深推进,标志着全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一、第二场攻坚战圆满收官。目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同时又处于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期,全市税务系统正凝心聚力转战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攻坚战”。

圆满完成组织收入目标任务。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使命职责,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新机构挂牌后,积极贯彻“四个确保”要求,第一时间专题召开全市税收收入形势分析会议,全面开展税源调查,积极消化往年各类虚收因素,全力防范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增值税管理风险,精准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和大企业管理工作力度,圆满完成组织收入目标任务。2018年,全市共完成各项收入711.21亿元,同比增长11.6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86.16亿元,同比增长11.24%。

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重点聚焦降低民营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精准实施涉税业务辅导,组织开展简政减税降费工作专项督查,认真落实出口退税、增值税率下调、企业留抵税额退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各类减税降费政策,为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增强社会创造力营造良好环境。2018年,我局落实税收优惠逾130亿元。

持续优化税收营商利商环境。多措并举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税收营商利商环境持续向好,以人民为中心的税务形象日益彰显。一是创新线上办税服务。深化“不见面”服务理念,不断推出“不见面”线上服务产品,积极打造“互联网+泰州税务”服务提升行动工作品牌,显著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被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首批全省优秀法治实事项目”;率先实现全市特服号、12366热线集中办公,为纳税人提供“一键咨询”和“一人通答”服务,市区特服号接通率达到99%以上,始终保持全省同序列第一。二是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创新推出办税服务厅“三导”管理法和“自由人”模式,顺利实现了从“一厅通办”到“一窗通办”,再到“一人通办”的跨越;积极推进便民办税进区入社,在市区部署16个点58台自助办税终端,惠及市区6.3万多户纳税人。三是拓展银税互动。在全市范围内与各家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借助“银税互动”平台,真正实现企业、银行、税务机关三方共赢,截至目前,已与建设银行、江苏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以及部分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征信互认、银税互动”合作协议,共向3807户守信纳税人发放贷款21.53亿元,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规范实施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明确界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坚持控制规范性文件的发文数量,从严把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同时,按照总局、省局以及泰州市政府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及时清理工作,实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2018年,我局共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7份,累计清理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62份。

创新运用税制助力绿色发展。积极探索以税收制度推动污染治理的新实践,在全省率先出台《泰州市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填补了以税控尘制度的空白,实现了管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与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环保税征管的“无缝对接”,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成效得到国家税务总局孙瑞标副局长和市政府史立军市长批示表扬,2018年6月,我局被国家税务总局表彰为“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改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工作规则。认真研究制定局党委工作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局务会议规则等多项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内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可能对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须经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间,严格执行《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和《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规定,认真研究解决税务行政处罚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明确部分事项行政处罚标准,统一过渡期“一事不二罚”系统操作处理口径,确保全市税务行政处罚“一把尺子量到底”,得到广大纳税人普遍好评。

从严控制风险任务检查规模。制定出台《税收风险任务管理办法》和《税收风险任务检查管理办法》,实行扎口管理,坚决杜绝随意下户检查等行为,做到无任务指令不下户,无特殊情况,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纳税人实地检查不超过一次,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的干扰,真正做到“无需求不打扰,有需求服务好”。

不断加大违法案件打击力度。根据四部委“两打”两年专项工作要求,完善稽查管理机制,加强区域稽查局建设,加大重大涉税案件查处和积案清理工作力度。目前,全市1165件积案,已清理完成1083件,清理率达93%,累计查补税款逾7800万元,税收执法威慑力得到充分发挥,有效遏制全市税收违法的蔓延势头,为企业营造税负公平的竞争环境,受到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葛元力批示表扬。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夯筑夯实夯牢内控监督责任。强化标准管理意识,制发《机关过渡期财务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规范经费管理;以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成功上线为契机,着力提升执法督察效率,最大程度控制和防范执法风险。

问计问需问效社会各界人士。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民主监督,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力度。一方面,做好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沟通工作,倾听代表委员的呼声,了解代表委员的关切,面对面解决代表委员关心的税费问题,主动为代表委员做好税费方面服务,全年共主办2份、会办7份政协提案,充分展现新时代新税务新形象;另一方面,注重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积极开展“走千家税户、解涉税难题”活动,全年共计走访民营企业184户,召开税企座谈会44场,现场解决问题121个,采纳意见建议69条。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受理、审理、作出决定,继续推行“说理式”复议文书,对复议案件所涉及的双方当事人意见、案件事实、相关证据、案件定性、法律依据、裁量考虑因素等内容作出明确而规范的叙述,达到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目的。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建立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应对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018年,我局共受理税务行政复议3起,均作出维持行政复议决定;积极应对1起行政案件省高院再审通知,梳理研究案情,撰写行政答辩书,及时向省高院报送答辩材料并做好开庭再审准备。

持续深化政策解读“三方协商”。牢固树立“公正执法是最好服务”的理念,当征纳双方发生税收政策争议时,主动邀请纳税人和第三方参与开展政策研究,阐述各方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及依据,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形成一致的税收政策理解和执行口径,实现税收执法“三个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让法治更文明。2018年,我局完成“三方协商”11项,文明、规范、高效的税务执法促进了征纳沟通交流、税收争议化解和纳税人权益维护,得到了省局领导和纳税人的充分点赞。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稳步推动政务公开质效双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流程,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创新扩大公众参与,有序推进税收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2018年,我局积极利用税务系统网页、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报刊、电台等多种平台进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89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务信息98条,通过报刊、电台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务信息36条,在市局外网税收宣传模块发布宣传稿件590篇,其中税务要闻480篇,媒体报道58篇,税务文化37篇,税收专题15篇,向市档案局移送纸质文件20余件。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积极丰富传统税法宣传活动。依托“纳税人学堂”、“法律六进”、“以案释法”等制度和全国税收宣传月、“会船节”、“菜花节”等时机常态化集中开展普法活动,并积极参加市法宣办组织的宪法宣传“124”行动、“法治惠民暖冬行动”、“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等各类特色活动。同时,创新打造“新时代•新税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充分展示我局高效便民的新风貌。

大力拓展税法宣传网络平台。运用“互联网+”思维,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并继续开通网络直播开展税法宣传,加强在线互动,实现网上答疑,为纳税人提供迅速有效的税法政策辅导。

不断锤炼法治文化特色品牌。着力打造江苏盐税博物馆这一具有浓厚盐税特色的税法宣教阵地平台,积极申报第六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在2018年4月已接受省“双示范”考核组实地验收。2018年下半年,省、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分别莅临我局两大税收普法教育基地指导普法工作,对我局营造的浓厚盐税法治文化氛围表示充分肯定。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切实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理念。规范设置法治培训内容,将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并确保培训实效。坚持执法资格考试与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结合,执法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通过各类法治课程的培训引导广大税务工作人员的自主学法热情,切实强化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推进税收法治工作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2018年,我局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91人全部获得通过,参考人员平均分高达82.75分,充分展现我局参考人员扎实的税收理论和法律知识功底。

高度重视法治专业人才培养。鼓励税务干部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一步充实法治专业人才队伍,要求所有法制机构法制专职岗位至少配备一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或具有法学专业学历背景的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公职律师资质申领、培训、交流,完成全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聘任,成功打造一支由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同组成的复合型、专家型税收法治专业人才队伍。目前,我局已实现市县两级税务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共有13人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37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坚持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继续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议事规则,明确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按季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加强协作,确保依法行政重点难点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

切实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以“凡任必用、凡考必用、凡评必用”为原则,将绩效考评结果全面运用在干部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干部激励手段中,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抓班子、带全局、促落实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

二、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一)在组织收入方面。宏观经济“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更趋严峻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而国家提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更明显降费,减税降费力度会史无前例,必然带来大规模的政策性减收,保持收入平稳增长的难度和压力显著加大。

(二)在纳税服务方面。网上办税系统稳定性等堵点难点问题尚未完全消除,办税便利化程度距离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期盼还有差距。

(三)在税务执法方面。部分地区、部分行业、部分税种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税收风险隐患,风险应对支持团队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税务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专业人才储备不足。

三、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和思路举措

2019年,我局将秉持新理念、瞄准新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努力创建税收法治走在全省前列的“品质税务”,全力打造“忠诚担当、真情为民、崇法守纪、科学务实”的现代化行政执法机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作出新贡献。

(一)切实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领导。坚持党旗引领,强化政治担当,旗帜鲜明讲政治,持之以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坚持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注重加强各级党委班子建设,落实好总局和省局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税务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和“品质税务”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梳理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形成更加严密的“责任网络”,着力构建层层抓党建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好组织生活馆功能作用,抓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确保税收法治建设推进到哪里,党的领导就加强到哪里、党的建设就加固到哪里。

(二)全面提高组织收入质量和效益。继续落实好总局提出的“四个坚决”原则,算清经济税源账、税收政策账、增收减收账,不断提高组织收入的科学性和预见性;积极运用各类大数据资源,加强税收经济分析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为组织收入提供更加准确的路径指引。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决防止和制止虚收空转等违规行为,持续完善税收收入质量评价体系和收入异常指标监控体系,强化目标统筹、紧盯序时进度、全力堵漏挖潜,确保组织收入工作量、质双升,实现税收规模与经济总量以及地方财力需求同步匹配,为全市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税收保障。

(三)深入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在继续抓好现行优惠政策落实的基础上,采取实打实、硬碰硬的举措,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即将出台的一系列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政策。注重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策宣传辅导,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统计核算工作,聚焦重大调整政策、重点优惠政策,强化政策实施的效应分析,收集和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确保优惠企业“应享尽享”。把减税降费工作专项列入绩效管理中进行考核,并作为全系统督察巡察、执法督察和纪检监察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力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利商发展环境。健全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和落实机制,大力推行税收便利化改革,继续严格落实江苏税务“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清单,全面打造“半小时众创便捷办税圈”,全面建设智能集成办税大厅,全面推行非接触式服务,降低税法遵从难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确保“纳税申报次数”、“纳税申报时长”、“税后程序指数”等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五)努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省局《关于防范税收风险完善税收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提升纳税遵从、促进组织收入”的风险管理理念,打造“1+1+N”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加强专业团队建设,根据组织收入需要开展风险分析识别,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精准度。继续保持行政审批“零超时”、行政处罚“零过错”,全面推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组织干部学法用法专题培训,切实强化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偷骗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行为,进一步发挥办税实名制、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和“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的作用,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进程。

(六)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觉围绕市委市政府“两聚一高”工作部署,致力“四个关键突破”,增强服务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的行动自觉,积极履行税收职能,助力“三大攻坚战”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增强泰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优势。聚焦高质量发展,落实好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税收政策,服务实体经济;落实好促进创业投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政策,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好高新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相关税收优惠,服务创新驱动战略;落实好税收协定优惠和税收抵免政策,持续优化出口退税服务,稳妥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上争等工作,服务“引进来”和“走出去”开放经济格局。全面升级助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扬子江城市群中部崛起城市目标的创新服务措施,为区域经济发展培育新动能。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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