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兴市税务局2019年1月未准期申报文书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3-29 08:39 | 来源:无锡市税务局宜兴市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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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新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3218户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立即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宜兴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2019年1月未准期申报企业名单.xlsx
国家税务总局宜兴市税务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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