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提醒

发布时间:2019-04-17 15:51访问次数:来源:连云港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

  符合2018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出减免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详见苏地税规〔2014〕6号)。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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