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盐城积极宣传减税降费新政 利民惠民助发展

发布时间:2019-04-08 08:12访问次数:来源: 新华网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今年是全国第28个税收宣传月,也是新税务机构成立后首个税收宣传月。4月1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举行了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此次活动以“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活动中,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斌斌解读了减税降费政策,党委委员、副局长孟宪春介绍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关情况。该局要求各级税务部门紧扣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大力开展宣传税务新政策等,尽心尽力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该市第一项减税降费政策是《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19年1月1日起这部分纳税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负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负10%。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6税2费减征50%。

第二项减税降费政策是《深化增值税改革》,增值税降税率,自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税率从16%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税率从10%降至9%,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扩大抵扣范围。增值税税率下调有利于增强实体经济活力,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第三项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自2019年5月1日起,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第四项减税降费政策是《个人所得税新政》,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6项附加扣除政策,盐城全市个人所得税有税申报面降为2.26%。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加上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扣除额从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减税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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