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税务局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库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5-15 13:45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库建设项目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库建设项目
二、项目需求:详见比选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
3、南通本地企需在南通市辖区范围内(含开发区、崇川区、港闸区、通州区、滨海园区,下同)具备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南通市以外的企业,须承诺中选后在南通市辖区范围设立分支机构或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提供房产证明、租房合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被授权人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2018年10月-2019年3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比选。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视情公布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
四、比选文件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9年5月21日17:00前至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1406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8号,联系电话:0513-81589608。2019年5月21日17:00后将不再发售磋商文件。
2、有关本次比选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19年6月5日14时30分。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202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8号)。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13-81589608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8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库建设项目比选文件.docx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