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税稽一公〔2019〕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刘加龙工艺品加工厂)

发布时间:2019-05-07 10:34访问次数:来源:宿迁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

泗阳县刘加龙工艺品加工厂: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宿税稽一处〔2019〕21656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陈勇、葛志栋

联系电话:0527- 84387887

附件:税务处理决定书--泗阳县刘加龙工艺品加工厂.docx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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