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税稽一公〔2019〕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刘加龙工艺品加工厂)
| 发布时间:2019-05-07 10:34 | 访问次数: | 来源:宿迁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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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刘加龙工艺品加工厂: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宿税稽一处〔2019〕21656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陈勇、葛志栋
联系电话:0527- 84387887
附件:
税务处理决定书--泗阳县刘加龙工艺品加工厂.docx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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