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6月10日起由园区税务局征收

发布时间:2019-06-13 10:24访问次数:来源: 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19年6月10日起,苏州工业园区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由园区税务局统一征收。6月10日当天,城乡居民保险缴费42笔,缴费金额8106元,灵活就业人员6月18日开始扣款缴费。

  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由园区税务局征收后,社保政策、参保登记、待遇享受等仍由园区社保部门负责。在维持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渠道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增加缴费方式,拓宽缴费渠道,进一步方便缴费人缴费。继续沿用灵活就业人员银行卡按月扣款缴费、城乡居民市民卡按年扣款缴费等缴费方式。同时,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至园区100多个便民点(社工委、街道、社区等)、社保和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设置的便民服务终端缴费,便民服务终端可刷卡或微信、支付宝扫一扫缴费。学校学生医保仍由学校统一代收。

  目前,园区税务局已征收了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同步代征职业年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代收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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