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税务局市局机关大楼能耗监测系统改造安装工程竞谈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6-21 10:27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以下称采购单位)就其南通市税务局市局机关大楼能耗监测系统改造安装工程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税务局市局机关大楼能耗监测系统改造安装工程
二、项目需求:详见第三部分
三、项目预算:19.98万元
四、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并服从采购单位的进度安排。
五、响应相关信息: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有能力按本竞谈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采购内容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专业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
4、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部分)。
7、提供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部分)。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八部分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竞谈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3000(元)。
递交形式: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拒绝其他形式方式递交。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竞谈响应文件时一起递交给采购人。中标人的保证金签订合同后退还,未中标者的保证金投标结束后统一退还。
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用途为:税务局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
账 户: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城西支行
账 号:1111628909100219558
(三)竞谈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
1、竞谈文件请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自行下载。
2、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6日17: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第八章)盖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dhqgs@163.com 。报名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当天交给招标代理单位。2019年6月26日17:00后将不再接受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
(四)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采购单位发出的为谈判文件,供应商响应的为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含投标保证金)接收截止及评审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6月28日14时00分整。
2、谈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工农南路158号)102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0513-81589802;
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欢欢 联系电话:15262809851;
邮箱:xdhqgs@163.com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