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扬州深展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01 11:01访问次数:来源:扬州第一稽查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

扬税稽一公告2019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派税务稽查人员张严、张荣华对扬州深展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自2018321日至2019430日期间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因该公司目前不在登记注册地生产经营,预留人员的电话也无法进行联系,与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共同查寻,查无下落,我局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对该公司的《税务检查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现将对该公司的《税务检查通知书》(扬税稽一检通一〔2019216591号)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71

 

附件:公告送达公司名单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注册地址

1

91321002MA1W81EQ6T

扬州深展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西路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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