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浦税公告〔2019〕21号
| 发布时间:2019-07-22 11:34 | 来源: 浦口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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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趣益铭艺术设计有限公司(91320111070716602Y)等纳税人:
你单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限你单位自见到本公告起15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并接受税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你单位如对本《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不服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龙华路17号;联系电话:58285503;联系人:郭毓颖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公告送达纳税人清单(所属期2019年5月).xls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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