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税务局社保费缴费咨询问答(二)
发布时间:2019-07-25 15:06 | 来源:徐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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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年度?
答:城乡居民医保社保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城乡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期限?
答:城乡居民医保每年9月至次年2月底为集中缴费期。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期限为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期限为每月6日至月底。
3.使用微信小程序可以代别人缴纳社保费吗?
答:可以,进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切换缴费人-添加他人身份信息-选择证件类型,输入姓名、证件号码-确认-点击需代缴人员信息-点击代人缴费-选应缴费记录-点击“一键缴费”完成缴费。
4.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以往社保费,持人社部门开具的补缴单去哪里缴纳?
答:(1)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至工行徐州分行、建行徐州分行(暂时无法缴纳)、交行徐州分行、农行徐州分行、淮海农商银行营业部的市区网点柜面缴费。其中,工行和农行可实现全市通办。
(2)县区(含铜山区)参保人员补缴以往年度的社保费以各县税务机关缴费公告为准。
(3)也可以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微信小程序缴纳。
5.关于领取失业金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费?
答:缴费人领取失业金期间,按照人社部门政策规定,缴费人只需缴纳养老保险(也有部分缴费人选择欠缴,待年底一次补齐),医疗保险由人社局就管中心代为缴纳。就管中心电话答复,缴费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缴费:
(1)缴费人可以到银行只缴纳养老保险部分,由就管中心代缴医疗保险。
(2)缴费人可以到银行或通过税务微信小程序一次性缴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人社局答复可以返还医疗保险。每月结算期之前(一般为15号)缴纳的,当月返还至本人领取失业金的账户;之后缴纳的,次月返还至本人领取失业金的账户。
6.缴纳城乡居民医保或者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如何获取缴费凭证?
答:人社部门、医保部门以信息系统收到的缴费记录作为缴费人享受参保待遇的标记,不需要缴费人再提供缴费凭证。对部分确有需要的特殊人群,可以按以下方式取得:
通过银行柜面缴纳社保费的,可以银行开具的“个人银行缴费业务凭证”作为社保费缴费凭证。
通过微信小程序缴纳社保费的,可在微信中查询到缴费信息(实时),如需要开具缴费凭证的,可以在缴费成功7个工作日后到税务大厅补打缴费凭证。
7.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可以委托银行扣款了吗?
答:根据规定,本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收系统“批扣模块”税务端和各银行端同时迁移升级。详情请参见“徐州税务”微信公众号7月19日发布的相关信息。
注:更多详情请关注“徐州税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