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第3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等有关规定,下列纳税人2019年6月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鼓楼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19年6月).xlsx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