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税务局UPS整机维保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09 17:11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 |
根据年初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税务局决定就其所需的UPS整机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盐城市税务局UPS整机维保
标书编号:JSSW0900-20190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供货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2、预算金额: 10万元;
3、维保期(工期)要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资格、经营能力及维保服务能力(上门服务时需提供维护人员的高级电工证原件进行查看,否则视为无效派工)。
3、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本项目的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依法纳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财务报表等)。
4、具有现场售后技术响应能力,并保证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或不接受)。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接受或不接受)。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网”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招标文件在“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天前按要求送达或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515-88355003,本地投标人可送达或传真,异地投标人传真,不接受邮寄)。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有可能影响到澄清或补充通知的获取,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7月12日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7月12日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税务局1212室(盐城市大庆中路66号)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7月 12日15:00
开标地点:盐城市税务局(盐城市大庆中路66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朱惠平,联系电话: 0515-88355618 ,
采购人地址:盐城市大庆中路66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 不收取 保证金(收取/不收取)。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