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9-08-13 13:03 | 来源: 南京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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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编制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25-84570743)。
一、 总体情况概述
2018年,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要求,以公开基本原则为指引,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突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重点,强化服务发展、服务机构改革、服务纳税人的工作导向,主动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探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服务质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全社会对税务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满意度,持续增强广大纳税人的体验感、获得感,营造更加和谐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健全机制,公开基础不断夯实
1.完善工作责任体系。一是结合本次新机构调整情况,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权责分工及相关要求,确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高效开展。坚持“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公开机制,进一步明确权责和事项界限,对涉及多部门公开事项,由领导小组明确具体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确保规范高效做好公开工作。二是对照省局、市政府下发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要求,制定并分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认真梳理细化,逐级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改革期间公开具体要求,按时限、分步骤、有计划地落实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机构挂牌、职能及领导干部等信息,定期开展要点事项跟踪督办,有效掌握年度公开任务落实情况,确保改革事项有效落实。三是加强督促指导。主动对接服务基层单位,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督促、提醒和指导,根据改革工作进程及时发布信息公开提醒,有效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时效性和规范化。对于疑难公开事项,建立由办公室牵头、法规处、相关业务处室及相关基层单位共同参与的协调工作组,确保政务公开规范高效开展。
2.建立完备配套制度。一是认真落实《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及答复工作,结合机构调整及变动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公开机关信息及联系方式,为纳税人提供便捷政务服务。二是坚持保密红线原则,加大各类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明确“谁发布、谁负责”的保密审核责任,严格审查程序,对公文信息提前进行公开属性判断,确保公开信息保密审核质量。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情况自查,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方面失泄密事件。
3.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对照省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要求,结合改革期间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采取基准加减分方式,重点强化对政务公开创新实践性的考核加分,注重规范化、高标准引导,确保各项考核任务落到实处,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探索创新,公开试点成效明显
自2017年5月份国务院明确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以来,我局积极响应,主动贯彻落实省税务局、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安排,鼓励试点单位建邺区税务局主动担当、大胆创新,密切结合区域实际,以服务纳税人需求、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打造具有全国领先、全省一流的税务试点模板。为此,该局全力投入试点工作,围绕“公开清单+公开目录”两大核心内容,梳理定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税收管理事项目录”三张清单,构建与省局、区政府、市局及本级部门的四级联动机制,形成区局为主、处室支撑、多向联动、合力共进的试点工作格局。经过一年半的试点实践,建邺区税务局创新建立了企业全周期服务模式、创造政在身边服务品牌、推出了二维码墙等智能税收服务手段,形成由行政许可、公告政策、执法信息、纳税服务4大类15项内容组成的一、二级税收管理事项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制定了行政权力、行政责任及公共服务三张清单共126项,行政权力目录701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10条及办事指南10项。该试点工作被作为全省税务系统模板、建邺区示范样本推广,试点经验得到总局、省局、市政府、建邺区等各级领导的肯定认可,顺利通过国务院、省里、市里验收,取得较好成效。撰写的试点经验材料被省局简报、市政府简报、市局简报刊用,先后多次被省政府领导、省税务局主要领导表扬批示。
(三)注重载体建设,公开质效持续提升
紧密结合国家、省、市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及机构改革新实际,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尝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载体平台互动体验效果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夯实官网主阵地。按照改革要求,原国税局、地税局网站都已关停,由省税务局统一重新建网,实行全省统一垂直管理,各市局设置专题频道,为全市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服务。为保障改革期间政务公开服务不掉线,提前主动做好公告告知,将最新的官方网站信息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及时公告各类政务公开载体平台的最新地址及服务路径,最大程度地便利全社会纳税人。
二是拓展公开新媒体。深入扩大政务公开视角、触角,注重政务公开与实际工作、纳税诉求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传统平台和新型平台传播媒介效用。利用官网、电视电台、微税厅、政务微博等重要平台,主动公开发布机构改革情况、最新涉税信息及政策解读,按月及时向市档案馆移交主动公开信息及统计报表,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呼应公众信息诉求,确保信息传递质效。2018年,我局向市政府移交主动公开信息34条(原南京国税4条,原南京地税5条,南京税务25条),报送相关文件136份。
三是积极呼应百姓诉求。畅通纳税人信息咨询渠道,建立涉税咨询工单办理群组,交流工作疑问及需要沟通协调的事项,方便工单的实时处理,力求在短时间内,让各局迅速熟悉相关知识要点。同时,对于各局工作办理的情况,实行按周点评,对处理结果进行及时反馈,确保相关问题及时妥善解决,维护纳税人的合理诉求。2018年,转办各类12345工单7068件,按时办结率99.60%,综合满意率96.73%,位居全市千件以上职能部门前列。接受、转交12366投诉举报工单2013件,办结率超过90%。
四是落实“一键咨询”工作。新机构成立之前,4月中旬开始原市地税局、国税局互派热线人员,同时由后台坐席进行电话互转,累计互派1315人次,互转热线咨询量69985人次。陆续开展国地税业务交叉培训,录制培训视频,分批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组织培训73场次,累计有1641人次参加,全面实现税收业务“一键咨询”。
五是提升政策服务时效。制作政策汇编、热点问题集,定期向系统推送。今年以来收集热点问题633条,制作政策汇编136条,热点问题集3期,并定期向系统推送。维护知识库系统 1608条(含总局知识库198条),为解决纳税人最关心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提供了有效支撑。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新官方网站审核发布主动公开信息2538条(原南京国税1024条,原南京地税1061条,南京税务453条)。制作南京电视台地税直通车栏目5期、南京日报税务专版12期、南京新闻广播电台走进直播室12期。
(一)加大行政权力公开力度。贯彻省局、市信用办“双公示”专项自查工作要求,明确“做出一起,公示一起”,在门户网站设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专栏。向市政府报送“双公示”目录,并同步在省局网站做好实时更新。建立健全重大税收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机制,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规则、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搭建在线问卷调查、12366、纳税人学堂、外部监督等多种形式的税企互动平台,收集听取公众意见,提高税收决策质量。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通过市政府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按时集中公开预决算有关信息。
(二)注重减税降费政策公开实效。实时关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按照“三同步”要求做好全面公开解读。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办税大厅、电视广播、报纸、微平台等全媒体宣传作用,开设官网政策法规公开解读专栏,围绕创业创新、小微企业、个税改革、六项减税措施等有关深化改革、经济发展及民生改善的政策信息进行实时跟进发布,确保社会公众早知晓早享受,帮助企业将政策用好用足,使优惠政策尽快有效落地。
(三)加强税收征管执法公开。推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有关机制。探索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和及时公布检查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于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在省局网站上进行公告,并组织开展自查辅导会宣讲,打消纳税人疑虑,随机抽查结果将在案件结案后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持续改善纳税服务工作。进一步改进完善税务文书线上邮寄申请,线下物流配送的新模式,减少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的次数,减轻办税成本,实现税务事项见一次面办结。成立市区两级税收政策服务团队。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专项活动要求,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简化审批流程,简并税务表证单书,制定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意见,拟定具体便民服务举措,切实解决纳税人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在2018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获全国地税系统省会城市第二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7件(原南京国税9件,原南京地税6件,南京税务32件),其中,通过网络方式申请46件,书面写信方式申请1件。以上申请,我局均按规定及时有效办结。
(一)规范办理流程。认真落实《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和办理流程,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的保密审核和司法审核,避免泄密及诉讼风险,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更加科学规范。
(二)完善监督考核。对依申请公开办件全程跟进督办,明确答复时限,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对答复不及时或者引起投诉的实行考核扣分,有效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切实依法依规办理公众公开申请,提高工作质量。
(三)畅通受理渠道。加强主动服务,探索属地化办理工作,及时公开各区税务名称、办公地址、受理电话等信息,确保申请人能有的放矢,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实行依申请公开专岗专人办理,提高公开办理效率,力争及时高效解决公众诉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而被处理的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泄密的情况。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在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围绕机构改革这一全局性重要事项,全面贯彻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大力推动税收管理事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成效虽然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南京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税收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及全社会纳税人的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新情况的研判应对。二是政务公开服务能力有待加强。在公开信息的形式、内容上与社会需求仍有差距,公开载体平台的服务能力仍需加强。政策解读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创优,主动式、针对性涉税服务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
2019年,我局将密切关注全市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及纳税人的所需所想,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对标找差,创新创优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回应公众关切质效,全力做好税收宣传、政策解读及咨询服务,提高纳税人办税体验感、获得感、认同感,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纳税人需求,为“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说明与附表
(1)说明
统计期限: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统计范围: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各基层单位
(2)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