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15 16:35 | 来源: 无锡市税务局惠山区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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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惠山区税务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税总发〔2016〕169号)精神,加强党对依法治税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全面巩固惠山区税务系统法治建设成果,努力发挥法治建设对税收工作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现将本单位2018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依法治税的集中统一领导
区局党委书记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重大责任,重大决策由党委讨论决定。建立党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依法治税、税法宣传、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中发挥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年初召开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工作会议,区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现场述职述廉述法,与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各位领导述法情况做出了评议。
二、依法依规强化党的建设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身体力行投入到工作中去。一是建强机关基层战斗堡垒。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开展各类主题鲜明、内容鲜活的党建活动,提升党员队伍向心力、凝聚力。二是严明纪律规矩从严治党。坚持挺纪于前,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狠抓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严防“四风”反弹。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严肃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以人为本创响党建品牌。广泛开展主题党建活动,不断提升党组织活力和全体干部党性修养。继续拓宽党建结对共建范围,主动融入“红帆党建联盟”,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开放性,构建多元共冶的大党建大服务格局。
三、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规定,执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法定程序,规范行使税务行政许可权力。六个行政许可事项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中对事项进行了认领和相关内容的录入、维护,同时配合区政府的要求上报了不见面事项和见一次面事项并在平台中进行了维护,以及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对所有事项设置了经办人员、维护了流程设计,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了工作。
四、按期完成税务系统改革阶段目标
惠山区税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全系统干部职工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从推动税收事业发展大局出发,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服从改革、服务改革,积极拥护改革、投身改革。经过前期周密准备、挂图作战、对表推进,于7月20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顺利完成新机构挂牌仪式,原惠山区国家税务局、惠山区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随后我局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在市局派驻督导组的协助下,于10月30日“三定”规定全面落实到位。
五、规范行政执法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对“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事项”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事项”进行任务再分解,明确各科室、各分局责任,明确了工作标准和时间。在6月底之前,完成第一次较全面的行政执法公示。按照《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全年共对49户税务行政强制类决定做了法制审核,其中包括6件社保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继续巩固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创建工作。完善法治基地创建台账,继续规范日常执法活动,提高法治信息化数据质量。开展多次法治基地建设经验交流活动,发挥法治基地创建工作对依法治税的重要作用,把基层税收法治建设不断推向纵深。
3.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我局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和省局、市局重案审理标准,在机构改革期间做好了案件审理的前后衔接工作。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受理稽查局提交的案件共计47起。
4.规范两法衔接,强化司法协作。加强与区人民法院的联动协作,聚焦税务与法院优势资源,提高协助质效,通过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纳税信用联合管理等措施,在社保费强制执行、税款协助执行、法院拍卖资产涉税交易、破产企业债权申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经法院受理社保费强制执行申请6起,执行入库社保费130万元,协助扣留在案企业税款70余万元,法院拍卖资产入库税款达1300万元,对8户破产(清算)企业申报债权。通过税警联络办,向公安提请调取情报数据13次,移送公安案件76起。至今,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5.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制定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事项台账,发挥区局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作用。通过电子税务局、税务局外部网站等多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6.积极推进税收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以“新时代 新税貌”为主题,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总局5类20项便民办税措施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45个事项“全程网上办”。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服务“四个区”建设,我局主动公布了《惠山区税务系统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诺十策》,面向全区纳税人做出10项庄重承诺,公布10项优商策略,提炼30条重点措施并加以落实。积极响应对新办企业的改革提速新要求,无缝对接“3550”改革,将新办企业的各类涉税事项升级为“新办企业综合申请套餐”,将12个新办涉税事项和24张申请表整合成网上“一单一流程”,办结时间从5天压缩至4个小时,2018年4月以来,新办企业综合套餐使用率100%,准期办结率100%。
7.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继续强化税警协作机制,保持对发票违法的高压态势,抓好检举案件查处,落实“黑名单”制度。2018年稽查补入库税款5258万元,全年处理发票快返案件26户。年初选送参评的打击发票违法案例《线索追踪有的放矢 虚开暗影无处遁形》入选 “全省十佳优秀稽查案例”。
六、开展多元化普法宣传
一是组织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包括开展“读税书·沐书香”、“创客”企业代表座谈会、“税收新政促发展”系列政策辅导、“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题开放日、走进“桃花节”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二是在惠山区法治公园内建立税收普法园,内容包括税收主题、税收法律摘选、税收宣传漫画等,让税收普法更贴近百姓生活。三是开展纳税人之家、纳税人学堂、税法进校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深入企业、学校、社区进行广泛的税法宣传。
七、开展执法督察和案卷评查工作
通过开展代开票管理专项执法督察、房开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执法督察调研、国标行业代码转换核实校验专项督察、年度全面督察等,共发现18类问题,视各类问题情况,依据总局《税收执法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惠府法〔2018〕18号)相关要求,我局由法制部门牵头,组织全区税务系统案卷自查和现场评查工作。评查结果在内网进行通报,对于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有效的提升了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
八、保障纳税人救济渠道畅通
建立96888720办税服务“特服号”,实现税务业务“一键咨询”和举报投诉。做好省局12366服务热线的受理,全年接收5个投诉,全部准期回复。全年接收12345政府热线转办工单5个,全部准期回复,未发生反复投诉情况。
九、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考核
根据《2018年教育培训项目计划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订出《2018年全区教育培训工作要点》、《2018年惠山区税务局教育培训计划表》。在做好日常培训工作的同时,一是重点做好2018年干部综合素能培训,加强对培训绩效的评估,严格学员管理、加强学风建设,严格规范使用培训经费;二是按计划开展5期业务培训,举办了一期 “宣传贯彻两会精神”税收大讲堂,培训项目均经过培训前建班、报名、实施、评估、结项的流程录入培训管理系统。三是每次培训均安排考试,把考试成绩录入系统,作为年度个人考核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
2019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