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涉税舆情监控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6 17:22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年初采购计划,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决定就其所需的涉税舆情监控处置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涉税舆情监控处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ZCG2019-8-0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为加强涉税网络舆情监控,有效开展涉税舆情引导,切实维护盐城税务部门形象和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和谐稳定的社会舆论环境,按照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及盐城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盐城市税务局拟与在盐有资质有能力的舆情监测监控公司合作,不断增强应对化解涉税网络舆情危机的能力。
服务期:1年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万元。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万元。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需具备网络舆情监测的资质。
3、投标人具有从事网络舆情监测的能力和经验,特别在税务系统网络舆情监测上的经验。
4、投标人在盐设有网络舆情监测的负责机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提供信息:
本磋商文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盐城市大庆中路66号税务局综合楼)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地投标人可送达或邮箱回复,异地投标人邮箱回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有可能影响到澄清或补充通知的获取,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8月20日15: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8月25日16:00;
(三)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盐城市大庆中路66号;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8月27日16:0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盐城市大庆中路66号
七、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姚洪兵;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庆中路66号 , 邮编:224000。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