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91400168-8/2019-06696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19-08-16
发文字号: 文  种: 其他
标  题: 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832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9-08-16 废止时间:

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832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16 09:38访问次数: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您提出《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宣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多平台宣传方面

  从2018年10月1日新税法过渡期政策执行开始,市税务局一方面加强办税场所的宣传,设置个税改革咨询辅导专岗,解答纳税人疑问,并通过全市各办税厅公告栏、电子大屏、制作发放个税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内容;另一方面,通过《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淮安新闻联播》、市税务局网站、淮水安澜论坛、市税务局和淮网微信公众号、税务干部的朋友圈、办税人员的微信群等各类线上、线下渠道开展广泛宣传,努力让全市纳税人政策“全知晓”。

  二、开展案例式宣传方面

  为了让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更直观的了解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相关政策,在宣传和培训的材料中,均通过相关案例对个人所得税改革前和改革后的税款计算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让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会操作、会计算。对于专项附加扣除更是以问答式的方式对热点问题及时给予解答,从最开始的5问、10问、30问、50问一直到最新的200问,基本以一问一答的方式对专项附加扣除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了全面解答。

  三、开展全方位培训方面

  对内培训方面,个税条线人员、前台操作人员和服务热线人员均参加了总局每一次“一竿子到底”的视频培训,全市税务人员均分期分批参加了系统内的个税改革政策及相关操作培训。对外培训方面,按照总局和省局要求,全市分批组织119场涉及6500余户次的培训,实现对有税扣缴申报户的全覆盖;单独举办了行政事业单位、税务中介机构、重点税源企业的专场培训;确保对上述单位的财务人员培训到位,再通过财务人员对本单位纳税人进行培训辅导,组建42个8200余人的财务人员微信群和QQ群,及时发布政策内容,解答财务人员在培训纳税人和实际操作中的疑问。

  四、开展针对性辅导方面

  2018年12月份,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是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最方便、直接的渠道。市税务局结合手机APP的推广,加大面对面辅导力度,对全市有税扣缴义务人责任包干到人,上门驻点辅导APP下载安装注册,并通过各类微信群及时推送APP填报视频、操作手册,耐心解答纳税人提出的相关问题。

  针对全市200户重点税源企业实行辅导人员包干制,每50名职工确定一名税务干部专职辅导;针对全市行政机关、高校医院、金融机构等重点单位,实行点对点辅导,与扣缴单位财务人员进行沟通,保证纳税人会填,扣缴义务人会算。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了让百姓及时享受个税改革红利,全市税务系统全力以赴,针对不同人群、重点环节,集中优势资源,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行动、稳扎稳打,取得了良好成效。下一步还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减税降费工作要求,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

  对您建议中涉及的非居民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我局将于近期对台资、韩资等外资企业和高校等外籍人员比较集中的单位进行专门的非居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宣传辅导。

  关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我局将在相关汇算清缴政策出台后,按总局省局统一部署,第一时间针对高收入群体等汇缴人员集中的单位,实行专人定点包干等方式,开展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汇算清缴政策了解,会操作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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