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2019年上半年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9-08-16 10:42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我局按照总局、省局要求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

  2019年度省、市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由江苏省税务局稽查局统一开展,对随机抽查对象,各级稽查部门采取先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随机抽查的检查人员,稽查部门采取从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或通过竞标等方式选派。今年截至目前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完成了省、市重点税源随机抽查工作,对我市抽取了12户进行自查,已经完成自查并入库税款47.40万元,现已对其中11户开展重点检查。

  (二)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开展了对第三批重点税源检查,我市抽取了5户,正在进行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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