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1400168-8/2019-06699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20 |
发文字号: | 文 种: | 其他 |
标 题: | 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时间: | 2019-08-20 | 废止时间: |
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0 14:36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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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各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为加强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效率,提升创建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徐志云 局 长
副组长:孙长举 副局长(正处长级)
陈 伟 副局长
符晓露 副局长
陈晓龙 副局长
柏志宏 副局长
朱红根 副局长
卢李华 副局长
岳 涛 纪检组长
史以兵 总经济师
陈扬清 总经济师
孙洪宇 总会计师
张红兵 总会计师
成 员:朱浩游 办公室主任
支晓旭 法制科科长
陈立宏 纳税服务科科长
张 勇 财务管理科科长
封 颖 人事教育科科长
嵇立勋 考核考评科科长
王 波 机关党委副书记
唐爱国 纪检组副组长
徐亚东 系统党建科科长
卢志强 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局长
徐向东 稽查局局长
杨向军 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季国平 纳税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机关党委,史以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谋划。
(二)负责对创建工作协调、监督。
(三)负责对创建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职、渎职的情况进行追责。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的决定事项。
(二)负责各机构、各单位的协调联络工作。
(三)制定文明创建工作规划、计划和具体工作安排。
(四)总结文明创建工作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请各机构、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