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规定,现将我局2019年7月认定的“非正常户”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非正常户认定2019年第5号公告清单 .xlsx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