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时代,您准备好了吗?
发布时间:2019-09-20 16:21 | 来源: 镇江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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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是不停车收费系统,用于高速公路自动收费。按照国家计划,到今年年底,通行高速公路的汽车ETC安装率要达到80%以上,使用率要达到90%以上。今后,不仅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而且在机场、港口、高校、园区、商业、社区、医院、景区等场所也将通过ETC实现云支付功能收取停车费。不远的将来,实现ETC联网,构建车联网+,将会形成上得了高速、下得了停车场、进得了商圈、回得了家园的车生活场景。ETC正在加速推行中。ETC时代,广大车主如何取得高速通行费发票?广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怎样在计缴增值税时抵扣并申报呢?
镇江市税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8年1月1日起,使用ETC缴纳高速通行费的,不再开具纸质票据,要通过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自行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ETC预付费的,可在充值时取得发票,也可在实际发生通行费后取得发票。通行费发票分不征税发票和征税发票两种。预付费充值时取得的发票和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均为不征税发票。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其取得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据了解,办好ETC卡或用户卡的,要在发票服务平台进行账户注册,设置购买方信息,并进行ETC卡或用户卡的绑定,按要求填写办卡时的预留信息。成功注册并进行卡绑定后,才能方便地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进行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的下载、转发、预览和查询。
镇江市税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只有取得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才可以按发票注明的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预付费充值所开发票为不征税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且不得在实际发生通行费后取得电子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预付费充值的,要选择实际发生通行费后取得电子发票。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并勾选用于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纳税人则要持税控设备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由工作人员进行通行费电子发票的选择确认。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要在申报表中据实填写其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
(郑瑞轩 乔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