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税务局“四个坚持”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
发布时间:2020-01-01 09:09 | 来源: 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国地税机构合并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始终把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手段,开展常态化的廉政教育,确保干部队伍依法治税、廉洁从税。
一是坚持廉政教育会议制度。每次全体干部会议、副股级以上中层干部会议、党员同志会议,或其他可能触及廉政从税的工作会议上,主要发言领导都不厌其烦地强调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让廉洁从税入耳入心。
二是坚持定期廉政学习制度。区局纪检组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或形势需要,每个季度初都发出月度学习参考目录,要求各部门分别集中开展廉政学习,对学习情况及记录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是坚持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制度。机构合并一年多来,已分期组织干部职工到市“德园”、区“金堤永固”等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邀请区纪委同志讲授反腐倡廉典型案例分析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让干部职工从反面典型身上吸取教训。
四是坚持倡廉执纪督查制度。区局纪检组会同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教股等部门,每月不定时开展一次执纪督查,内容涉及办税服务、办公纪律、环境卫生等,对发现的问题执纪不手软、问责不留情,2019年全年函询9人次、提醒谈话8人次、责令书面检查1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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