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11:01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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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根据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以及《江苏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中共盐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2019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紧密结合盐城税务工作实际,聚焦核心职能,落实减税降费,巩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以推行“三项制度”为主抓手,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全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市局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七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集体,被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现将我局一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纲要》和《规划》,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认真做好《纲要》和《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快全市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建设。制定了《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任务分解表》,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集中统一领导,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根据中央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领导的精神和总局相关要求,我局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把领导小组建设作为市局党委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小组会议运行常态化管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税收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委集体学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培训和考核。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税务报刊图书、纳税人学堂、“两微一端”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扎实、成效明显,我局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七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集体。市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把税收法治建设纳入全局统筹谋划,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税收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税收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充分发挥法制机构职能作用。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机制。通过组织全系统19名公职律师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与2家法律顾问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协议等方式,统筹调配使用内外法律顾问、税务公职律师,为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年来,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税务系统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切实提升工作站位,推动税收事业不断发展。
(一)围绕中心,不断提升组织收入质量。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防止和制止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收入征管质量。通过分析汇报积极推动市县两级财政预算调整。2019年,我局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税收经济分析报告15篇,市领导批示4篇,市政府曹路宝市长批示:“收入质量问题,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不允许有违反规定的做法,切实做实数字。” 全市共组织入库各项税费收入782.08亿元,同比增长3.5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5.03亿元,同比下降3.31%。税收收入528.65亿元,同比下降1.03%;税收收入中,中央级收入232.73亿元,同比增长2.01%;省级收入0.89亿元,同比增长0.66%;市县级收入295.03亿元,同比下降3.31%。社保费收入236.43亿元,同比增长3.41%。其他基金(费)收入16.99亿元,同比增长3.0%。非税收入17.13亿元,同比增长2.9%。造成税收减收的主要因素有减税降费、汽车产业下滑、化工行业关停并转等。为此,我局毫不松懈地加强收入质量管控,按季通报各地收入质量状况,出现异常立即要求整改。并通过落实征管“硬着子”,提高管理性收入占比,努力弥补收入缺口。
(二)减税降费,扎实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在盐城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助力企业发展、增添企业活力。我局把减税降费工作列入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有序有效推进减税降费各项工作的开展,2019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8.6亿元,其中新增减税61.2亿元,折合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5亿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及调整费用扣除和税率减税12.68亿元;增值税税率下调减税27.95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56.82亿元,同比增幅8.16%。在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工作中,做到五个“到位”,即提升站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加强领导确保责任分解到位、积极宣传确保纳税辅导到位、及时总结确保政策分析到位、加强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减税降费实施组织体系,坚持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到点验收。开展全覆盖、分类化、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发放各类减税降费宣传手册30000余份,分行业、按规模分类举办针对性实体宣传辅导培训381场次,培训纳税人9万多户(次),短信平台推送减税降费短信56万多条。聘请特约监察员开展减税降费调研监督,走访企业468户,访谈1309人次,形成详实的减税降费分析报告。开展减税降费专项督察,涉及12个单位、14家办税厅、246户企业,发现并整改问题305个。
(三)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细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进纳税服务,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满意度、获得感。紧紧围绕“新税务新服务”这一主题,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办税提速增效、改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动税收协同共治等方面推出4大类13项52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开展了推广使用办税缴费“一点通”工作,提高了便利化水平。推广税邮共建“最佳体验区”,将其作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一大举措,有机整合税银合作、实体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点、农村基层分局自助服务辅导区等资源,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保费征缴网格化管理平台,促进了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目前我市办税平均时长为2分钟,平均等候时长为5分钟,极大优化了纳税人办税的体验。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举行“向纳税人报告”活动,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专题“政风热线”活动,组织税法宣传进校园、进街道、进园区活动,广泛宣传优化纳税服务的各项举措。持续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升级税企沟通方式,加强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政策服务,“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品牌建设实现了新跨越。
(四)深化法治实践,规范执法行为。规范税收政策自由裁量权,积极开展税收政策研究。针对国税地税机构改革和依法治税工作总体目标和要求,认真开展政策执行评估分析反馈工作,确保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地见效,努力实现税收法律、法规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搭建系统上下纵向畅通、业务部门横向联动的工作平台,优化税收政策问题广泛收集、集中研究、合法性把关和统一执行口径等制度,提升政策确定性问题解答质效,妥善解决政策不确定问题。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本单位起草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对市发改委、财政局、司法局等政府相关部门起草制定的168份涉税文件及时依法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展法制服务,对9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2份工作制度、12份涉税信息查询审批表和1份规范性文件、2份责任追究材料、3份劳务采购合同等共计27份内部法律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法制审核意见。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全年共应对行政复议案件53件,其中两件维持、两一件撤回撤销、两件维持、一件驳回;应对行政诉讼案件95件,实现了“零败诉”。通过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法律顾问单位以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沟通衔接,充分发挥调解和解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维护了国家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序有效地抓好税收征管风险管理工作,按照“全税种全业务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的思路,全面分析排查税收风险和管理风险,形成了《关于当前重点税收风险分析排查及其管理对策的调研报告》,涵盖涉税类70个、管理类42个,共112个风险事项,明确牵头负责部门,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监控指标和应对方案。按照“专业化管理+网格化征缴”管理思路,确保社保费划转征缴有序规范。一方面实行专业化管理,与财政、人社、医保、银行、民政等部门加强协作,实施专业化统筹、网格化管理、便利化征缴、标准化核算;另一方面实行网格化征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人员、事项、收入、责任都纳入网格,实现信息共享、联动管理,组建团队提供“一页通”“一网融”“一口清”等服务。全市分成150个社保费管理网格,包含234名税务网格管理员、22名县(区)级、438名镇级、2442名村级联络员,服务近800万社保参保对象。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分局风险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全市应对质量核查方案》,通过“人防”+“技防”,实现所有税源都知道、所有税种都管到、所有风险都查到的“三个所有”要求,有效防控税收遵从风险和税收执法风险,全年累计补缴入库15.1亿元、风险应对总成效21.56亿元。建立稽查联席会议制度,抓好重点税源检查,全市稽查共立案检查案件1179件,查补入库税款1.76亿元;查处双打案件382件,涉案金额50.37亿元,移送公安机关58件。全面清理未结案件1347件,结案率列全省第三名。
(五)强化法治监督,构建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认真开展执法督察。积极完成上级督察督办任务,有效组织督察督办工作。对全市12个单位的14个办税服务厅,在第三方涉税服务、办税厅秩序、办税厅规范化建设、办税效率和税收执法、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和态度、硬件设施运维保障等方面开展督察,并将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逐项跟踪整改及处理情况,做到一督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坚持问题导向,在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础上,对行政处罚定性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责、宽严有据,保证税收执法的公正、公平和统一。深入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加大积案清理工作力度,全年共完成对国税地税机构改革前市区遗留的101户虚开发票案件及22户稽查查处积案的案审工作,保质保量做到案结事。完成新移交案件(60余户)的初步审理工作及金三并库后的流程补录工作和部分案件(6户)退回补证工作。同时不断强化重大案件审理的规范与示范效应,归纳、剖析个案反映出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堵塞税收管理漏洞。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切实加强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全年度政务公开主要工作,并进行工作的细化,严格进行工作考核。严格税务网站管理。按照税务总局、省局和市政府网站管理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市税务局网站的改版和维护工作,对新闻动态、相关公告等内容及时更新维护,在全省税务系统检查抽查中,更新频率、信息发布质量等指标居全省前列。2019年共受理社会依申请公开9件,均按照时间节点、规范流程进行处理,成功应对2起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均取得胜诉。
三、以“三项制度”为主抓手,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以“三项制度”为主抓手,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各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做好培训辅导等方式,将“三项制度”的基本要求充分融合到具体的制度建设和流程设计之中,强化过程控制,确保有序推进,促进全市税务机关阳光规范公正执法。明确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推行工作汇报,了解推行进度,研究解决推行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举办专门的业务培训,详细解读“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和总局制定的《实施办法》、清单和工作指引,提高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工作的认知和实际操作能力,为推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市局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中,明确了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思路、工作任务、工作步骤时限和工作要求,将推行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求各部门加强配合,切实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分解的任务,保证“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按时完成。在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围绕实现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日趋完善,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面覆盖,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要求,逐步实现“三项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一年来,全市税务系统通过各级政务网站、电子税务局以及办税服务场所等多个渠道公示了税务执法人员2194人,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129件,公示准予行政许可结果13574件、行政处罚结果6880件;全市各级税务机关配备了执法记录仪200台,建设标准化约谈(询问)室53个,制作音像记录386条;审核重大执法决定109个。通过推行三项制度,全市税务系统税务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税务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税务执法社会满意度持续提高。
四、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下一步,全市税务系统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认真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统筹做好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作用。落实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将法治专题培训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必学内容。构建税收法治现代化指标体系,把税收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狠抓依法治税各项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督查督办,改进完善政绩考核办法。
(二)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税收政策。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税收改革,坚决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全市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动,培植壮大税源,拓宽税基,同时贯彻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税法原则,不断提高收入征管质量。在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科学、高效的税收监控体系,“两手抓,两手硬”,既要保障纳税人该享受的优惠一分不少,也要防范国家税款的流失。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把推行“三项制度”作为优化执法方式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推行全新的税收执法质量控制体系。
(四)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范审理流程,优化审理方式,提升审理质效。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和缴费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投诉举报、信访、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涉税争议主渠道作用。
(五)继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主动做好互联网形势下的普法工作,向全社会普及税法知识,提升广大纳税人的法治观念。推行说理式执法,让每一个税务行政执法过程都成为面向社会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的过程。
(六)增强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0课时。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加大法制人员培训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和法制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制力量支撑。有效整合税务系统内的法律人才资源,建立以法制部门工作人员为主的公职律师团队,加强完善公职律师统筹使用。积极探索公职律师管理的信息化支撑,进一步明确公职律师的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内外法律顾问团队,处理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之间的衔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