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海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10:12访问次数:来源: 东海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东海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与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东海县税务局认真落实《条例》和东海县委、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文件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上传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做好日常更新维护,加大公开力度,回应社会关切,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强化公开制度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基础性、重要性、全局性的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发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小组办公室。认真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建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事项台账,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各股室和单位,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将政务公开制度列入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有序展开。

(二)增强主动公开实效。认真落实《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公开机关信息及联系方式,为纳税人提供便捷政务服务。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宣传月等活动,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简化审批流程,简并税务表证单书,特别是对新出台的减税降负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积极加强与法制等部门的沟通,准确判断依申请公开的范畴,严格保密、合法性审核程序,全程留痕及时档案,认真细致地做好答复工作。同时,制发《国家税务总局东海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办公地址、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通信地址、受理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时限等内容,由专人负责办理。

(四)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干部深入学习《条例》的各项规定,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对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坚持从实际出发,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开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研究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优势。积极更新网站相关内容,扩大推送信息的受众面,提升用户体验和影响力。

(五)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根据税收工作的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一是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及时上传政策法规、税收征管等主动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扩大信息公开容量。二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对时效性较强的信息实行即时公开。积极做好税务信息公开、税收宣传等各类新闻、信息的发布。三是发挥办税服务厅窗口作用。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印制各类税收纸质资料,放在办税服务厅供纳税人取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7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7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264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150527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县税务系统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公开的信息量、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增加和拓宽,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能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阶段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程度,并参与其中;认真总结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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