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0-01-17 15:01 | 来源: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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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医药高新区党政办及市税务局办公室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持下,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文件精神,结合税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本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医药高新区税务局公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789号1207室,邮编:225300,电话:0523—80198715,电子邮箱:tzds5fj@163.com)。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参与度不够,公开标准有待规范统一;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新媒体业务水平,打造功能完善的政务公开体系。对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实相关人员,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和协调。 三是抓住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围绕放管服改革、营改增、便民办税、税收执法等工作重点,继续做好专题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说明,强化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实现政务公开透明务实。同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