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14:45访问次数:来源: 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效推进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一)加强组织保障,落实信息公开责任

1.落实工作责任。区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在去年政务公开试点的基础上,明确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并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区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开展专题调研,亲自参与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等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工作开展。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区局税收工作实际,区局明确了“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标准引领,适应基层特点”的基本原则和“全流程权力公开、全过程服务公开、全要素事项公开、全渠道信息获取、全方位监督评价”的“五全”目标,并在去年政务公开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工作方案》,确保持续推进公开工作。

3.纳入考核体系。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区局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工作重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1.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属性,建立由业务职能股把关,办公室复核的公开属性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确保准确权威。

2. 全面实现政务公开。根据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3类一级政务公开事项,根据区局实际明确细化16个公开事项,并积极对接滨湖区政务公开办,将这些事项纳入滨湖区政务服务“一张网”,通过无锡市税务局网站“滨湖区税务局信息公开”栏目和区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宣传税收优惠政策,推行办税事项一次性告知,实现纳税人和缴费人涉税事项进度跟踪、节点查询、咨询互动,多渠道公开。开设“滨湖税务”微信公众号,拓展公开渠道。

3.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三)落实服务举措,优化信息公开成效

1.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以纳税人和缴费人参与决策为起点,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内涵升级,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实在的举措,回应需求。

2. 改善办税服务环境。认真落实“三个一”制度要求,根据纳税人和缴费人服务需要,合理配置办税窗口,设置政务公开区、咨询辅导区、实体办税区和自助办税区,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通过网站、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和服务厅电子触摸屏,实现了“网上问答、实时响应”。对接“3550”改革目标,开设“一件事”专窗,优化办税流程,将“多口受理”变为“一次受理”,实现“只跑一次,办好事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39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32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350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下一步,区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实现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的有效融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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