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睢宁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15:47访问次数:来源: 睢宁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总局、省局、市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该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公布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查询。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可直接与国家税务总局睢宁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睢宁县人民东路43号;邮编:221200;电话:0516-8838776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围绕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畅通与纳税人沟通渠道,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它与税收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我局成立睢宁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到分管领导负责抓,经办人员具体抓,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严格规范管理。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发布流程,由具体负责信息公开人员梳理出需公开、可公开的信息,实施由相关股室负责人、信息审核人、分管局领导签字的三级审查,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将相关公开信息按照职能划转到相应部门,明确审核、审批、发布人员,确保发布内容的统一、完整、准确。三是充实公开内容。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打造法治税务、创新税务、廉洁税务和服务型税务。四是丰富公开形式。在政务公开形式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依托网站、办税服务厅大厅公示栏、《今日睢宁》媒体等,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2019年,我局在网站发布委托代征、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告等18次;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业务流程、办税指南等指示牌,公布涉税业务通知公告22次;开展“纳税人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等各类税宣活动65次,举办“纳税人学堂”12期,印发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和电子税务局办税指南等宣传材料2万余份;在《今日睢宁》报纸开设“税务之窗”专栏,定期发布税收政策解读、税务新闻等,共计刊发涉税信息32条;参与行风热线节目,县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走进直播间接听热线、解答纳税人的疑问;共接听12366、96888729热线咨询电话10979个,共办结12366、12345工单286个,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19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93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目前公开主要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上,办事服务类信息发布偏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组织引导工作有待加强,部分股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熟悉,相关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发布内容。围绕减税降费政策出台和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问题,增加办事服务类信息,不断充实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将继续加强税务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培养骨干力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业队伍。三是加大保障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等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各类相关培训,进一步做好公开保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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