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0-01-19 13:43 | 来源: 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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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是国家税务总局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成立后正式运作的一年,也是各项工作顺利运转的一年。区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深入落实省局市局关于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政务公开标准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
(一)强化信息公开的领导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区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与监督,强调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按照相关法规制度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不脱节、不放松。
(二)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
经开区局坚持“先审批、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态度,负责提供经开区范围内的税务信息。由需要进行信息公开的部门提供信息,法制部门等相关部门及分管局长进行合法性审核、保密审核及程序审核等,严格信息公开的审核力度,明确各方责任。
(三)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
除了根据市局要求,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保障,经开区局还充分利用其它形式进行相关信息的公开及解读。一是在办税服务大厅安装电子显示屏,定期进行欠税、非正常户等信息的公开;二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法规,如:减税降费、个税改革等,开展面向全区纳税人的政策辅导及解读;三是编印各类办税指南,不定期走上街头,走进企业,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税收政策,规范办理涉税业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1 | 17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1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13.0761万元 | ||
备注:1.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包含A即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 、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及委托代征公告。其中,A级纳税人名单由市局统一公布,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由省局统一公布,非正常户公告数量为1,欠税公告数量为4,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数量为5,委托代征公告数量为1。
2.行政处罚由市局统一公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经开区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能够严格落实各项要求,但也在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及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监督保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改善;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为接下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着重改进以下方面:
(一)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做好针对性与基础性工作,尤其是各个环节的责任更加明晰。
(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市局相关要求,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开展定期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水平。
(三)积极开展相关培训,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精神,提高认识,提升技能,保障信息依法公开,确保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得到妥善处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