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13:28访问次数:来源: 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相城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抓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治税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相城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税收工作议事日程,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重点事项全面公开。相城区税务局严格落实税务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切实发挥好江苏省税务局外网区县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在江苏省税务局外网及时发布税收新闻动态和A级纳税人名单、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内容,自觉服务纳税人。抓好办税服务厅电子屏、相城区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内容和功能,第一时间发布社会公众和纳税人关注的相城区税务局税收新闻和税收政策解读等内容,及时发布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唱响税收主旋律,传播税收正能量。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与强化税收征管与加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化。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考核管理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职责、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纳入相城区税务系统绩效管理考核,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督查力度,定期进行考核。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反馈机制。采取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局长信箱,开设热线电话等方式,及时解答和反馈纳税人、社会各界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对来信来访做到及时登记,及时督办,及时反馈,办结率达100%。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上级领导、税务工作人员和纳税人对相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改进不足,促进工作。

      四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明确保密审查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强化内外网邮箱安全管理,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检查和保密法制教育,做好文件清理、销毁和移交归档工作,2019年未发生涉密事件和重大事故。

       2019年相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96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53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82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相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不够广泛,信息公开主要针对业务科室的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等业务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比较单一,公开面较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等工作。

       2020年,相城区税务局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高相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2020年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