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09:56访问次数:来源: 常熟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常熟市税务局在苏州市税务局,常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高。2019年我局共通过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5042条,其中公告类81条、税务信息106条、采购项目19条、行政处罚24条、行政许可4812条;通过“常熟税务”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和推送信息160期539条;通过报刊媒体刊登税务工作信息80余篇;利用常熟市广播电台“常熟市政风行风热线”和“常熟午间风—法治会客厅栏目”举办聊税收、说税法活动各1次。今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全部申请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妥善完成答复。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一是完善领导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持续高质高效开展。二是充实人才队伍。不断将思想觉悟高、责任感强、能力全面的同志充实到政务公开队伍中。积极运用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方式,强化政务公开人员培训效果,队伍素质得到全面提升。三是全面统一公开流程。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要求,统一公开流程,严格按照上级明确要求的公开事项公开政府信息。

(二)严格考核,落实责任。一是加强考核监督。始终坚守“从严考核”的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机关效能建设,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结果。采用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公开要求。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保密审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的程序、内容、形式及责任,逐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三是持续加强保密审查。严格按照《国家税务局系统保密工作规则》和《常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制度》的要求开展保密审查,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着重强化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查,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

(三)创新载体,注重实效。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根据我局工作特点和实际,对各项业务办税指南进行了完善,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予以更新信息,并坚持信息公开手段创新、理念创新,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一是以政务网站为基础。依托中国常熟和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区县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纳税服务、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等内容。二是以报纸期刊为抓手。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中国税务报》《新华日报》《苏州日报》《常熟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发表税务信息,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持续增强。三是以新闻媒体为拓展。利用常熟市税务局走进常熟市《政风行风热线》《法治会客厅》等栏目,与常熟电视台开展联合宣传,深层次全方位延伸宣传平台,和听众、网友进行深入交流、互动,倾听群众百姓呼声,通过政策解答,解决了群众关切的涉税问题,拉近了税务局和纳税人之间的距离。

(四)透明高效,拓宽深度。一是强化公开内容的透明性。按照市政府统一布置,多次优化调整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全面覆盖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全面公开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广泛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内容,主动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流程。积极开展财务公开,加强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的公开力度,做到阳光、高效、透明。二是强化公开内容的便民性。以96888738和12366纳税特服号为平台,针对纳税人关心的涉税事项、办税流程和最新法律法规,进行一对一的政策解读。开展预约、延时服务,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公告栏、触摸查询机,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指南,全面公开办税流程、收费标准、监督投诉渠道。三是强化公开内容的及时性。主动拥抱互联网新媒体,通过常熟税务微信平台,将最新的税收政策、税收法规变更通知、各类即将到期的税务业务办理温馨提示等信息发送给纳税人,实现快捷、准确、优质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48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24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505025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有待提高,在内容、形式、公开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细化, 2020年度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强化考核监督力度,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上级的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形式,充实信息发布内容,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将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应公开内容,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及时向公众公开。同时对发布的政务公开信息资料,切实做到先审后发,在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同时,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结合廉政建设、税法宣传、纳税服务等工作,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开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对各分局、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力度,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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