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09:56 | 来源: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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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致力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一)梳理岗位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来,区局积极落实市局各项要求,一是根据新机构各单位职责,重新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建立起合理、高效的信息处理工作机制。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部门协作和审核把关。
(二)强化部署落实,完善公开内容
一是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范围。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和完善机构概况、通知公告、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各项内容。三是认真落实市局相关部署,及时维护税收管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新增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等子栏目内容,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处理水平
一是安排政治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干部负责公开信息的编制和维护,督促其学习省局下发的《江苏省税务局网站信息格式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水平。二是加强与市局的沟通联系,就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咨询市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万无一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235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 | 0 | 37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局遵循市局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信息处理不够熟练、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广泛、信息公开速度不够快等问题。未来,区局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通过培训、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提高干部信息处理水平,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好办税服务大厅、网站等平台,务求使纳税人快速、便捷了解相关信息,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部门协同,合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和答复,提高信息公开处理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局普遍存在“人少事多”的情况,本年度暂时安排一名税务干部兼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少专职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