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10:55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和东台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扎口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管理,统一完善公开事项清册、规程,规范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严格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工作督查推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督导,及时指出信息公开中存在问题,定时督查信息公开事项的按时公开,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22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220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5

239.2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不足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还有不足。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专管人员对如何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还不够深入透彻,抓落实、深指导开展不够。

2.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还有不足。各业务职能股室人员对信息公开的内容、事项、标准等还掌握的不够精准全面,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还有待加强。

3.工作协调推进的力度还不够充分。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督查等机制的推动作用发挥不够,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开展还不够经常,工作执行的习惯性、自觉性还有待提升。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通过针对性组织职能人员进行专业学习培训,有效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工作主动性。

2.提升工作能力。组织人员专题研究、确定各职能股室、分局信息公开的事项、任务,制订信息公开操作管理办法,推动工作职责的精准明确和有效承接。

3.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讲评制度,定期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讲评;建立工作临机检查机制,结合常态化工作任务,在工作临期前一周发布工作提醒,确保工作不延误;加强工作沟通,及时修正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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