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7:25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税办发〔2019〕62号)等文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编制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联系(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67号,邮编:223100,电话:0517-8729228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洪泽区税务局在省、市税务局和洪泽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为指引,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全社会对税务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满意度,持续增强广大纳税人的体验感、获得感,营造更加和谐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公开工作。洪泽区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相关法制制度的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应当公开事项按程序依法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按程序办理公开、不予公开事项严格保密。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后,区局党委积极组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职责,健全工作流程,调整相关制度,落实岗位人员责任,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建设,全面优化运行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股室、分局根据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负责提供、更新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准确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涉密信息不外泄、保障公民合法权益。2019年,全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外网发布的36份涉税文书,均按照规定进行了相应审查。

(三)丰富公开内容,全面展示税务形象。洪泽区税务局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内容和形式,真正做到面向基层、服务群众、贴近实际,全面展示新税务、新服务、新形象。全力推动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等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全年共开展减税降费等新政实体培训55场次,实体纳税人学堂培训18769人次,网络学堂视频课件学习3365人次,办税服务厅辅导约920人次,电话辅导约6200人次,上门辅导约1500人次,短信推送宣传辅导信息271673条,宣传辅导面达100%;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认真落实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两张清单,主动在办税服务大厅、税务官网等发布办税信息、政策解读内容,发放宣传资料约11000份;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广泛开展走访调研活动,重点走访42户企业,为他们送政策、解难题;并主动走进社区、学校等开展税法知识宣传、培训。

(四)畅通公开渠道,全面提升公开质效。在主动公开上,区局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外网,通过洪泽纳税服务交流群、短信平台等渠道发布最新税收政策,汇总整合12366热线、互联网及面对面咨询等各个渠道纳税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予以权威解答;通过新闻媒体(洪泽广播电视台、洪泽报)发布税务重要通知、公告,介绍近期在服务纳税人方面的新举措等。通过省局外网信息公开专栏、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LED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对办理税务行政审批所需资料、流程及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信息予以公开;按照相关规定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程序进行简化,提高审批效率,做到即时即办、按时办结。2019年,区局主动公开公告、部门动态等信息46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6项、金额60.227万元。在依申请公开上,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

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许可

6

-1

113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32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

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2

0

1950

行政强制

1

0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602270元


备注: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中的涉税专业服务信息由省局统一发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经常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还有不能主动按照要求按时更新栏目的问题发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待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还待进一步夯实。

针对以上问题,区局将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工作监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强化工作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同时做好人员分工的统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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