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0:26访问次数:来源: 高邮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9年,高邮市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认真落实高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上传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做好日常更新维护,加大公开力度,回应社会关切,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1.加强领导,明确制度。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制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建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事项台账,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各部门,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

2.组织学习,强化意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定期组织干部深入学习《条例》的各项规定,传达最新规定,研究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和监督的意识。 

3.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根据税收工作的特点,结合自身实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一是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及时上传政策法规、税收征管、税收统计等主动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扩大信息公开容量。二是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纸等媒体,对时效性较强的信息实行即时公开。积极做好税务信息公开、税收宣传等各类新闻、信息的发布。三是发挥办税服务厅窗口作用。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设施,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印制各类税收纸质资料,放在办税服务厅供纳税人取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通过多个平台向社会公开各类工作信息,内容涉及领导班子、机构职能、税收法律法规、税收统计、税收征管等情况。

1.加强税收政策公开

全年通过网站、微信平台、办税厅、纳税人学堂等途径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开设了减税降费、个税政策改革等专栏,集中发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措施。

2.推行执行及管理情况公开

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税收数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服务公开

积极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税指南,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及时更新网站办税指南、表证单书、软件下载等信息内容,及时发布办税日历、办税地图及服务通知,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拓展涉税查询功能,向社会公众提供发票信息、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等涉税信息查询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或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214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3 

5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223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11528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众的参与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这些问题,下一阶段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程度,并参与其中;二是认真总结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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