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7:42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淮安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未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贯彻落实新条例及制度建设。根据新条例完善信息公开组织建设,成立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职信息公开分管领导,确定各小组成员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加强对各部门和基层单位的信息公开督导,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回应和指导。

(二)丰富平台建设。在办税服务厅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以及各类宣传手册加以公开;依托“12366”语音服务热线,为广大纳税人提供多种需求的涉税政策咨询、电子办税知识等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通过各类主流网站,及时维护网站频道栏目,公众可灵活便捷地获取我局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通过报纸、电视、有线电视台等市主流媒体及时公布,报道政策动态;搭建移动新媒体。开通了新浪微博,开设了税务微信公众号。

(三)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管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主动公开完善保密审查规定,明确办公室与宣传中心在主动公开中的责任边界。积极履行依申请公开责任,全年对11件公开事项全部办结。依申请公开由市局宣传中心专办、各部门承办、法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均依规依据。

(四)加强公众参与途径。积极参加各类政府组织的各类访谈活动。去年我局多次参加市政府组织的“营商环境直通车”“政行风热线”“在线访谈”等活动,带队的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工作人员与市民现场交流,解读政策。我局积极将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告知公众,2019年开展了1次新闻发布会,介绍主要减税降费情况。

(五)加强内部组织培训。新条例实施以后,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学习和培训,就新旧条例等变化进行梳理,提高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方面调研,了解基层政务公开难点,帮助基层及时解决信息公开实际困难。

(六)强化监督保障。将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明确各部门职责,并根据考评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积极接受省局和市政府信息公开阶段性考核,对发现的问题追责并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

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许可

5

-1

4291(市区)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5093(市区)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

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4

0 

3356(市区) 

行政强制

5

0

2(市区)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市区)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8

5220000元(市区)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1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1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1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2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提高的空间,与新《条例》要求和社会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整体公开意识还有待增强,对具体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把握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制度优化有待完善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通过加强检查考核,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执行力,继续升级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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