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10:06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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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总局、省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要点,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各部门责任考核目标,理顺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落实情况
2019年利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减免规定等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在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各项涉税业务通知公告,业务流程,办税指南等信息,印发各类宣传刊物传单。利用纳税服务热线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为服务目标,12366和96888724共接听咨询电话184553次,接听率达到94.09%,转办12345工单共131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2019年通过短信平台共发送自动触发类短信约19万条,主要内容为税法宣传,涉税通知,涉税公告,短信平台已成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沟通的重要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通过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构建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提高公开实效,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提高了税务系统公信力、执行力。2019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全部办结。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情况
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审核、公示、听证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提高了行政透明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情况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进一步整合全市税务系统信息公开平台,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强化考核标准,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加大分值权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
(五)完善监督情况
坚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作风建设有机结合,实现长效管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特约监督员,对税务机关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有效性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网上评议、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纳税人、社会各界对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1 | 505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11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926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303.779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5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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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能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2020年,我局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充分利用现有的主动公开方式,最大限度满足公众获取政府信息需求。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业务能力,加大业务培训和业务交流的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