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6 11:33 | 来源: 宿迁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在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税办发〔2019〕6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19〕20号)等文件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强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平台建设、发挥监督保障作用,通过网上宿迁、宿迁市税务局网页、宿迁税务微信公众号、宿迁税务官方微博以及税收宣传月、12366纳税服务热线、大众媒体等各类有效途径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9年,我局公开信息共5260余条,其中通过网上宿迁、税务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00余条,通过微博、微信、报刊、电视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0余条,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余条。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对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研究决定的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制定的重要税收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及时公开;全面落实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主动公开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大税收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推进政策清理情况公开;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等,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公开办税指南、纳税人权利和义务、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第一时间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按季度发布税收收入统计信息;适时公开公务员招考录用结果以及全市税务系统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要人事任免、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内容。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认真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针对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减税降费政策,从纳税人的需求出发,通过“公告+解读+要点问答”三要素模式解读,坚持“自身平台+外部媒体+微信公众号”三个维度公开,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类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标准和规范。2019年以来,围绕纳税人关注热点、办税难点,制作“普惠!顶格!便捷!全市小微企业请关注,过年红包已到!”链接,微信、速新闻同步推广;通过微信广告主,定向向全市30万户纳税人投放“减税降费政策来啦!您享受了吗?新税务 新服务为全市小微企业赋能”广告;推出《减税降费在宿迁》大型宣传片,在宿迁市电视台播出后获得广泛好评;做好政策简明问答工作,相继发布《个人所得税政策简明问答》《关于施工扬尘的环保税政策,你知道吗?》《减税降费之社保费降率》等内容,得到广大纳税人的认可和转载。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涉税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从组织体系、工作职责、舆情类别、处理流程、处理时限等方面对舆情处置进行了规范,实现涉税舆情的闭环管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实行台账管理,详细记载涉税舆情发生时间、内容、来源、结果反馈、后续跟进情况等,并在此基础上,梳理分析纳税人反馈的办税难题、涉税诉求,选取有代表性、关注度高的问题,以专报的形式编发舆情动态。围绕减税降费、税收宣传月、社保划转、发票系统升级等重点工作和重要时段,提前制定出台专项舆情应对方案,依托省局监测系统与第三方合作平台,对全市涉税舆情进行7×24小时不间断监测,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保障。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共收到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2件为已主动公开内容,1件为不予公开内容,1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的政府信息,均按《条例》要求及时、准确进行答复。
(五)打造政务公开品牌情况。以税收宣传为立足点,创新开展“2609号税收快递”宣传工作,以“2609号税易办”“2609号税援站”“2609号税之声”“2609号普法队”等9项专属服务为抓手,打造精品税收公开品牌;召开“推动减税降费落地生根 打造最优税收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税务部门推动减税降费落地生根、打造最优税收营商环境及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情况;举办“税收大家谈”主题活动,通过讲述典型事例解读新税务成立1周年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6年来的新服务新成效,增进社会各界对税收改革的理解和支持;聘请殷勇同志担任税收宣传大使,同全国两会代表共话税收;开展“共享减税降费,我为税收代言”线上海选活动,评选宿迁税务“十大税收代言人”,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纳税人开放日”活动,邀请纳税人代表、媒体代表等走进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中心体验办税流程;组织税务干部走进房展会、企业生产一线开展纳税咨询和政策辅导。
(六)依托媒体、网站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内容,累计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日报网、学习强国、中国税务报、新华日报、交汇点、中国江苏网、宿迁日报、宿迁电视台等不同层级的权威主流媒体刊登(播)新闻报道330多篇次,全面展现了机构改革后宿迁税务部门的新形象和新作为,较好的发挥了政务公开的引导作用;4月16日,市局党委书记、王月明带领相关科室人员走进“政行风热线”直播室,与纳税人直接沟通,听取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7月22日,牵头承办了以“减税费 得实惠”为主题的政民互动活动,就听众和市民关心的税收问题进行了交流互动,构建了一条征纳沟通的“空中通道”;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主动公开税收信息,向企业赠送税收政策宣传资料83000余册;认真组织纳税人专题培训,全年举办纳税人专题培训180多场,培训74000多人次。
(七)强化监督指导情况。主动公开政务公开、纳税咨询、涉税举报、纪检监察等政务联系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指挥棒”和“紧箍咒”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绩效考评指标,严格进行考评,提高相关单位工作主动性和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严格执行审查程序,确保先审查后公开,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脱节,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过泄密事件;加强对基层的督促指导,制发督查通报,确保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1 | 176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108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 | 0 | 147 |
行政强制 | 2 | 0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 | 9180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4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2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内容有待丰富。目前政务公开内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抽象、偏重公布结果等现象,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
(二)政务公开内容把握不准。政务公开的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三类,《条例》虽然规定了十几类信息必须公开,但留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三)政务公开平台存在交叉。地方政府存在自己的政务公开平台,由于垂直管理和地方管理相互交错,需要在本部门和地方政府平台上同时进行,必要性和融合性有待明确。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整合全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制作操作性强、实用性高的政务公开工作手册,优化工作流程,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全面公开,帮助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税收本质、准确执行税收政策、切实提高税法遵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