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江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
2020年社保费征缴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8 10:22 | 来源: 镇江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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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缴费人:
经与人社和医保部门协商一致,镇江市市区社保费政策和社保费征收工作安排有新的调整和变化,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
1、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为满足部分缴费人的需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1月份的养老保险费的批量扣款时间推迟到1月16日进行。
请您于1月15日前确保已签订扣款协议的扣款卡状态正常、余额充足。
2、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1月15日进行批量扣款的时间不变。
请您于1月14日前确保已签订扣款协议的扣款卡状态正常、余额充足。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根据人社部门的通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次(档次表附后)有重大调整,为维护缴费人利益,暂停1-2月份对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批量扣款工作,期间待遇将在恢复批量扣款后,由人社部门予以补发。
如果您需要调整缴费档次,请于2月29日前到工商、农业、建设、中国、交通、江苏、农商和邮储等银行网点办理缴费档次调整。如您届时没有办理缴费档次调整,视同您同意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扣款: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次对照表
序号 | 2019年档次(元) | 2020年档次(元) | 扣款规则 |
1 | 100 | 100 | 不变 |
2 | 200 | 无 | 改为300 |
3 | 300 | 300 | 不变 |
4 | 400 | 无 | 改为600 |
5 | 600 | 600 | 不变 |
6 | 1000 | 1000 | 不变 |
7 | 1500 | 无 | 改为2000 |
8 | 2000 | 2000 | 不变 |
9 | 2500 | 3000 | 改为3000 |
10 | 无 | 4000 |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