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出台三项涉房税收便民措施
发布时间:2020-10-22 13:48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办理流程,市局征管、财行、纳服等部门制定了不动产交易相关涉税业务便利化改革措施。
一、取消相关资料复印件报送要求
买卖双方办理不动产交易相关涉税业务,只需按规定携带交易合同、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件、拆迁补偿协议等原件,税务机关进行现场核对和查验,不用再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二、取消家庭住房套数证明提交
通过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取消由纳税人提交家庭住房套数证明的要求。纳税人的家庭住房套数信息改为由税务人员直接使用市征管科开发的“南通市税务局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打印,或由联办窗口不动产登记部门业务人员查询打印并后台传递给税务部门业务人员。
三、扩展同城通办业务范围
充分发挥市政务中心、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江海大道729号和丰大厦)和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就近服务职能,在现有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个人转让车库、车位、储藏室涉税业务的办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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