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9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公告如下: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无
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