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度(第四批)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情况
| 发布时间:2020-12-16 10:21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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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开展了总局2019年度(第四批)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对总局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选取下发的1户抽查对象立案检查。截至目前,共计查补税收款项636.83万元。
本次抽查工作严格执行“双随机”机制。一方面随机选取抽查对象,抽取结果体现了样本代表性和分布公平性。另一方面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的同时兼顾检查人员专业特长和回避原则等因素,既避免人为干扰,又保证了工作质量。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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