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4 14:13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的委托,于2020年12月23日就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CFS-(2020)公字第0494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及名称: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ZCFS-(2020)公字第0494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20】10—代004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年,服务期三年,预算总金额为900万元。

预算单价:(1)采样费,根据每家环境保护税申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监测项目核算,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6】397号文、苏财综【2006】80号文、苏环计【2006】30号文的内容核算;(2)分析费,根据每家环境保护税申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监测项目核算,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6】397号文、苏财综【2006】80号文、苏环计【2006】30号文的内容核算;(3)人工车辆费(300元/人/天,500元/车/天)根据完成监测所需的天数、人员、车辆核算。 (4)由于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环境检测收费标准里没有低于20mg/m3浓度的烟尘(颗粒物)、烟气参数的收费标准,所以收费按照分析费、采样费的预算单价按合计3500元 /检测点核算。

投标人在 “预算单价” 基础上报出统一结算率。“统一结算率”只有一个,该结算率适用所有的“预算单价”。实际结算单价=预算单价*统一结算折扣率报价。

本项目对预算单价设最高限价,预算单价的最高限价为预算单价*0.9,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项目需求简述:

为了保护和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企业排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实用税额的决定》、“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拟将对环境保护税申报材料里的环境监测数据的监测核查工作委托给相关单位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数量:5名。当3≤合格投标供应商数量≤5时,则所有合格投标供应商均被确定为中标人。

三、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2020年12月1日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12月23日上午9:30

评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5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杨东飞(组长)、张健龙、吉国霞、夏云、肖沁(采购人代表)

五、主要中标信息:

1.服务范围:对镇江市范围内所有申报环境保护税且申报内容没有合格的在线监测设备提供数据支撑的排污单位。

2.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3.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4.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收费标准是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按预算金额*0.75%的收费标准,共计67500元(人民币陆万柒仟伍佰元整),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发票向中标供应商结算。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联系人:肖沁          联系电话:15358583295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檀山路2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1-88083481

地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春燕        联系电话:18673505075

八、本公告公示期1天,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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