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年终决算暂停相关业务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6 09:33访问次数:来源: 江苏省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元旦节假日安排,按照人民银行年终关账工作要求,为做好2020年全省税务部门年终决算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将暂停部分业务的办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0年12月29日18:00至2021年1月3日,暂停办税场所(含委托代征点)POS机缴款、收现业务。

  二、2020年12月30日18:00至2021年1月1日10:00,暂停金三核心系统申报缴税(费)、电子税务局(含江苏税务APP)申报缴税(费)和发票代开申请、车购税申报缴税、房产交易申报缴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含扣缴客户端)个人所得税缴税业务。

  三、2020年12月26日12:00至2020年12月31日24:00,暂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客户端的申报业务;2020年12月30日18:00前,金三标准版申报功能可继续使用。

  四、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3日,办税服务场所(含委托代征点)暂停对外办理业务。

  五、2021年1月1日10:00起,电子税务局(含江苏税务APP)、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等恢复业务正常办理;2021年1月4日起,所有办税场所(含委托代征点)正常对外办理业务。

  为防止因暂停业务办理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提前安排好相关业务办理时间,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0年12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